招标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高新区资本市场发展及融资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0.2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g-202204280035
预算金额90.2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力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益多0731-8225752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1
公告正文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高新区资本市场发展及融资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长沙高新区资本市场发展及融资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209号荣泰广场5栋 2楼201-205号商铺(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6-21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GXCG-202204280035  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资本市场发展及融资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902123.2元 最高限价:902123.2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需求: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1一般会议服务资本市场人才培育服务资本市场人才培育服务1532439532439
2一般会议服务资本市场融资系列服务资本市场融资系列服务1129782129782
3一般会议服务资本市场分层对接服务资本市场分层对接服务1157891157891
4其他服务服务费服务费182011.282011.2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6-17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209号荣泰广场5栋 2楼201-205号商铺(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以下盖章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6-21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209号荣泰广场5栋 2楼201-205号商铺(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06-21 14:30 2、开启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209号荣泰广场5栋 2楼201-205号商铺(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  自2022-06-10起至2022-06-15止(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刘力
电 话:0731-89755353
地 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益多、胡尚
电 话:0731-82257526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209号荣泰广场5栋 2楼201-205号商铺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竞争性磋商文件-长沙高新区资本市场发展及融资服务(定稿).doc

2022 年6 月10 日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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