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警用装备项目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9/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项目
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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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警用装备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 13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采购4G执法记录仪、手铐、急救包、手腕式束缚带、甩棍棍套、警用枪纲等警用装备物品一批。

用途:警用装备等物品用于法院信息化、标准化队伍的集群建设,保障通讯互联互通,达到升级更新单警装备配备完善的标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警威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13万元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4G执法记录仪:型号为青岛海信DSJ-HISZ2A1,单价4020元(报价含调度平台费用);
手铐:型号为江苏锐盾K1-083,单价168元;
急救包:型号为靖江国润J GR,单价50元;
手腕式束缚带:型号为靖江鑫安 YSD-XA01,单价600元;
甩棍棍套:型号为龙鳞甲zsgt-llj,单价48元;
警用枪纲:型号为靖江RD-QG01型 ,单价40元。
售后保障: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3 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保修期内,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合同签订10日内完工。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深圳市金辉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警威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盾牌安保科技有限公司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10日
采购人: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电话: 0755-21981352 传真: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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