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投·国风雅园-秋园项目施工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城投·国风雅园-秋园项目 施工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城投·国风雅园-秋园项目 施工 | 项目编号 | BZMC2024GC50601 |
招标人 | 蒙城县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城关镇蒙城县刘海路时代花园21#商业 |
招标联系人 | 魏工 | 联系方式 | 0558-7662995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张工 | 联系方式 | 0558-782009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1、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3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及以上且至少包含一个单体层数不少于18层的住宅类施工业绩(建筑面积以验收资料显示的面积为准)”调整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建筑面积以验收资料显示的面积为准)”。 2、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评审标准调整为“在满足招标公告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再提供1个所承建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得5分,满分5分。” 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调整为:第一次付款:下达开工任务书后已开盘楼栋,达到预售规定后,支付至本次开盘楼栋已完工程量核定价款的85%; 第二次付款:开盘楼栋,结构封顶,支付至本次开盘楼栋已完工程量核定价款的85%; 第三次付款:开盘楼栋外架拆除完成,支付至本次开盘楼栋已完工程量核定价款的85%; 第四次付款:开盘楼栋单体竣工验收,支付至本次开盘楼栋已完工程量核定价款的85%; 第五次付款:项目综合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核定价款的85%; 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 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的返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中的“银行帐号”均调整为“银行账号”。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蒙城县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16日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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