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联群主变电所110kv进线工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评估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b-zjbx-202406140180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晓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联群主变电所110kv进线工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评估 资产评估 比选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JB-ZJBX-202406140180
项目名称: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联群主变电所110kv进线工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评估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
项目地点: 庄桥街道
项目基本情况: 因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联群主变电所110kv进线工程建设,需要对项目涉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现需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
项目总预算: 20万元
服务内容: 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比选办法: 综合择优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5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500元 ,上限:1500元 
价格说明: 中介业务预算总价为暂估价,最终服务价按《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文件执行。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6-14 17:08 至 2024-06-17 17:0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经宁波市财政局备案的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报名单位需提供资信、报价和技术响应文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6月17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项目单位联系人: 孙晓辉
联系电话: 83021826
联系地址: 北环西路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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