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11月26日 发布了2024-JQ05-W1471新闻传输设备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时间:2024-12-04 08:00:00,更正为:2024-12-17 14:0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更正为:因系统限制该选项无法取消,明确不再组织踏勘。。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姓名:张泽华,更正为:因系统限制该选项无法取消,明确不再组织踏勘。。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电话号码:13147426938,更正为:因系统限制该选项无法取消,明确不再组织踏勘。。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①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勘察现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现场勘察时领取的技术资料、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②采购单位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在勘察中投标人对基本现状查看不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采购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④现场踏勘时授权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成功的证明材料截图。,更正为:因系统限制该选项无法取消,明确不再组织踏勘。。
1、最高限价更正为26800000元。
2、明确:核心产品“便携式卫星新闻传输设备”中子设备1卫星通信终端为具体考察产品, 前附表核心产品响应处内填写卫星通信终端的品牌, 不考察其他子设备。
3、明确:主要产品1: 便携式卫星新闻传输设备 (同品牌同型号以便携式卫星新闻传输设备子设备1卫星通信终端的品牌型号为认定标准。)
4、不再组织踏勘。
请重新申领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