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延平区塔下、南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金额
1136.0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010701100160001
预算金额1136.03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武夷水工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先生158921923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平市延平区塔下、南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编号:
E3507010701100160001
地区:
延平区
来源平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4-04-12 18:03:52
业主单位:
福建武夷水工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010701100160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4-12 17:53:50
项目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塔下、南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地点:
延平区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南平市塔下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水处理规模为5.0万m3/d,本次提标改造用地在原厂址上进行,出水一级B提标改造至出水一级A,南平市南庄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0万m3/d,本次提标改造利用厂区内零星空地,出水一级B提标改造至出水一级A。
项目联系人姓名:
宋先生
联系方式:
15892192363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010701100160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04-12 18:03:52
招标项目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塔下、南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延平区
招标人名称:
福建武夷水工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700MAC0AA4N4D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28MA31MN8W9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提供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施工期间设计指导与技术服务等相关咨询服务。 (3)工程监理: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服务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具体监理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4)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预算编制(如有),以及配合发包人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核对、协调、解释等工作。 标段
标段1:
南平市延平区塔下、南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编号:
E3507010701100160001001
标段(包)分类:
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塔下、南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内容:
全过程工程咨询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以下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监理任务、一家单位承担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一家单位承担造价咨询任务,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7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1136.0309
计划开工日期:
2024-04-12 00:00:00
工期(日历天):
72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