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42309150001
预算金额2687.2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242309150001 项目名称 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
标段编号 3207242309150001002001 标段名称 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施工
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3]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灌江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灌南县新安镇乡村干道和 S325省道交汇处,新安镇尹河希望小学地块;2.1.2建设规模:灌南县硕项湖大闸蟹交易市场工程施工,包含一栋商业办公用房,一栋冷库,2栋交易市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2.1.3招标控制价: 26872223.16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2.1.4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包含商业办公楼、交易市场、冷库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 2021年11月1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11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3年 08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05月-2023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 12月11日09时 00 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有效的:1、营业执照(副本);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劳动合同;6、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23年05月-2023年10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此项仅限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提供)。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7.1评标入围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 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7.2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业绩等若干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7.2.1投标报价(89分)(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说明: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7.2.2施工组织设计(10分)⑴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2分(2-5 页)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2分(2-4页)⑶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2分(5-10 页)⑷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1分(6-12页)⑸针对本项目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2分(15-28 页)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1分 (6-15 页)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上,每超过1页的,扣 0.01分。说明:(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7.2.3业绩(1分)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29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价款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土建工程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业绩说明:(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4)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和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灌江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灌南县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6号尚东现代城综合楼A座811、812号 邮   编: 2225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9502533090   电    话: 19551334555 10、注意事项: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 [ 国信 CA ] 窗口密码锁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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