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网聚正能量南通更出彩”网络传播精品和传播达人大赛第二届活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网聚正能量 南通更出彩”网络传播精品和传播达人大赛第二届活动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采购人的单一来源采购材料已经于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在南通宣传网上公示,公示期内无疑义。现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进行谈判。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中共南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网聚正能量 南通更出彩”网络传播精品和传播达人大赛第二届活动
服务期:2023年10月-2024年3月
二、项目预算:27.5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为鼓励动员更多网友创作、传播正能量精品力作,开展第二届网络传播精品和传播达人大赛。拟采购服务或货物如下:1.活动宣传推广;2.作品收集、获奖人员奖金或奖品;3.评审专家邀请及评审经费; 4.颁奖典礼,含整体策划、场地租赁、节目表演等全部内容。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为进一步推动网络精品传播质的提升,凝聚网络正能量建设力量,需要对采购人相关活动的总体实施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招标,由专业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
2.南通广播电视台拥有南通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媒体集群和新媒体宣传矩阵,多个本土电视品牌栏目收视位居前列,《江海南通》《城市日历》等官微粉丝众多。在举办大型活动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专业的团队优势和丰富的经验优势。拥有南通市唯一广播级高清摄像设备、高清导播台,配有专业的活动策划、执行、拍摄、直播团队,举办大型活动的能力和经验丰富,曾承接多项大型市级活动,是一家社会公信力强,群众知晓度高,活动经验丰富的单位。
3.南通广播电视台有能力承担采购人本次活动的总体实施和线上线下推广传播服务,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南通广播电视台采购“网聚正能量 南通更出彩”网络传播精品和传播达人大赛第二届活动服务项目。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名称:南通广播电视台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濠西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600467547659T
六、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谈判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时 00 分。
2.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楼开标室。
3.谈判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谈判联系人:
采 购 人:吴女士 0513-85099023
代理机构:王 工 0513-55887688 13906272111
七、供应商谈判时需提供的谈判材料(一正一副)
1.单一来源谈判响应函;
2.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简况、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3年来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
5.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加盖公章) ;
6.报价单(加盖公章)。
▲本项目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谈判材料打印盖章(或电子签章)后的响应文件的PDF扫描件,可以采取U盘、电子光盘两种方式中任意一种方式提交,需单独密封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应与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八、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采购文件第七条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九、发出成交通知书
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
3.采购单位故意推托,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降低服务标准,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服务项目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弄虚作假,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价款的30%,中期评估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50%,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20%。
6.本项目采购文件资料费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费按江苏省苏招协(2022)002号文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付给代理机构。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现场付给代理机构。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在投标响应报价内,不单列。
十一、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中共南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网聚正能量 南通更出彩”网络传播精品和传播达人大赛第二届活动
服务期:2023年10月-2024年3月
二、项目预算:27.5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为鼓励动员更多网友创作、传播正能量精品力作,开展第二届网络传播精品和传播达人大赛。拟采购服务或货物如下:1.活动宣传推广;2.作品收集、获奖人员奖金或奖品;3.评审专家邀请及评审经费; 4.颁奖典礼,含整体策划、场地租赁、节目表演等全部内容。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为进一步推动网络精品传播质的提升,凝聚网络正能量建设力量,需要对采购人相关活动的总体实施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招标,由专业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
2.南通广播电视台拥有南通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媒体集群和新媒体宣传矩阵,多个本土电视品牌栏目收视位居前列,《江海南通》《城市日历》等官微粉丝众多。在举办大型活动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专业的团队优势和丰富的经验优势。拥有南通市唯一广播级高清摄像设备、高清导播台,配有专业的活动策划、执行、拍摄、直播团队,举办大型活动的能力和经验丰富,曾承接多项大型市级活动,是一家社会公信力强,群众知晓度高,活动经验丰富的单位。
3.南通广播电视台有能力承担采购人本次活动的总体实施和线上线下推广传播服务,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南通广播电视台采购“网聚正能量 南通更出彩”网络传播精品和传播达人大赛第二届活动服务项目。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名称:南通广播电视台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濠西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600467547659T
六、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谈判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时 00 分。
2.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楼开标室。
3.谈判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谈判联系人:
采 购 人:吴女士 0513-85099023
代理机构:王 工 0513-55887688 13906272111
七、供应商谈判时需提供的谈判材料(一正一副)
1.单一来源谈判响应函;
2.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简况、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3年来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
5.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加盖公章) ;
6.报价单(加盖公章)。
▲本项目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谈判材料打印盖章(或电子签章)后的响应文件的PDF扫描件,可以采取U盘、电子光盘两种方式中任意一种方式提交,需单独密封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应与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八、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采购文件第七条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九、发出成交通知书
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
3.采购单位故意推托,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降低服务标准,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服务项目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弄虚作假,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价款的30%,中期评估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50%,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20%。
6.本项目采购文件资料费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费按江苏省苏招协(2022)002号文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付给代理机构。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现场付给代理机构。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在投标响应报价内,不单列。
十一、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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