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地段PS-NZ-03-19、PS-NZ-03-21、PS-NZ-03-19-1、PS-NZ-03-19-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武先生0752-31899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地段PS-NZ-03-19、PS-NZ-03-21、PS-NZ-03-19-1PS-NZ-03-19-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地段PS-NZ-03-19、PS-NZ-03-21、PS-NZ-03-19-1、PS-NZ-03-19-2地块位于平山街道陈塘村地段,历史存在的企业有:惠东县水泥一厂、广汕高铁临时建筑材料堆场。惠东县水泥一厂主要从事水泥生产,年产水泥30万吨;广汕高铁临时建筑材料堆场主要是堆放高铁建设时需要的各类建筑材料。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地段PS-NZ-03-19、PS-NZ-03-21、PS-NZ-03-19-1、PS-NZ-03-19-2地块位于平山街道陈塘村地段,PS-NZ-03-19地块占地面积69999.02平方米,PS-NZ-03-19-1地块占地面积425.20平方米,这2个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PS-NZ-03-21地块占地面积5804.39平方米,拟规划为幼儿园用地,PS-NZ-03-19-2地块占地面积14772.81平方米,拟规划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依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中要求,相邻的小型地块可以合并调查,因此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地段PS-NZ-03-19、PS-NZ-03-21、PS-NZ-03-19-1、PS-NZ-03-19-2地块相邻,因此将这4个地块合并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占地面积共计91001.42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规定:“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为此,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广东骥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包括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

    二、调查工作及结果

    1、地块历史沿革

      本地块总占地面积91001.42平方米,地块历史沿革清晰,主要为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民委员会集体用地时期、惠东县水泥一厂生产时期、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征收收储时期,具体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1992年以前,地块内为山地和林地时期,属于原始山地和林地,不涉及农药及化学肥料的使用,无种植潜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2)1992年至2012年,1992年开始建设惠东水泥一厂,建成后由于国家调控,2004年才正式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为石灰石、铁粉、煤、粘土等,生产工艺为:原辅料→破碎→生料粉磨→成球→立窑煅烧→水泥熟料粉磨→成品包装→仓库。2012年惠东水泥一厂关停,陆续拆卸生产建筑。

(3)2013年至2020年,2013年生产建筑全部拆除,保留五金车间、维修车间和办公楼,拆除后一直空置;2019年至2020年,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储备中心对地块进行征收收储。

(4)2020年至2023年8月,广汕高铁施工建设,利用保留的五金车间、维修车间和办公楼等用于高铁建设建筑材料临时堆场,高铁隧道开挖的土放堆放于地块内。

(5)2023年9月至今,拆除了临时堆场全部建筑,并于2023年10月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将PS-NZ-03-19和PS-NZ-03-19-1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PS-NZ-03-21地块拟规划为幼儿园用地,PS-NZ-03-19-2地块拟规划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目前地块处于空置阶段。

2、根据污染识别结果:

(1)地块作为山地和林地时期,属于原始山地和林地,不涉及农药及化学肥料的使用,无种植潜在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2)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为惠东县水泥一厂、高铁站建筑材料临时堆场。根据污染源识别结果,调查地块潜在关注污染物主要为:氟化物、多环芳烃、砷、铅、汞、石油烃(C10-C40)。

(3)地块周边企业不会通过地下水、大气沉降、地表径流等途径影响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

(4)因此,本次调查地块潜在关注污染物主要为:氟化物、多环芳烃、砷、铅、汞、石油烃(C10-C40)。

      综合调查地块历史生产经营的主要活动、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结果可知,本地块共计91001.42平方米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的重点关注区域为:惠东县水泥一厂、高铁站建筑材料临时堆场,其他区域为:山地。重点区域面积81026.42平方米,其他区域面积 9975平方米。

      本次调查地块范围(PS-NZ-03-19地块为69999.02平方米,PS-NZ-03-21地块为5804.39平方米,PS-NZ-03-19-1地块为425.20平方米,PS-NZ-03-19-2地块为14772.81平方米),本项目地块占地面积共计91001.42平方米,根据地块实际生产布局情况,将生产车间、堆场等划为重点区域,面积约为81026.42m2,重点区域采用分区+专业判断布点法布设51个监测点。地块西面9975m2历史一直为山地,不存在生产等其他活动,地块存在污染可能性较小,划为其他区域,布设3个监测点。因此地块内共计布设土壤采样点位54个,地块外布设对照点位2个。地块内堆土随机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进行取样分析(堆土区域取堆土层中间深度为采样深度)。本次调查工作共采集土壤样品220个(含对照点2个),采集地下水样品7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指标2项(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的必测45项,以及其他指标: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氟化物。地下水检测项目为pH值、浑浊度、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氟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项)。

      本次调查土壤筛选值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地块所在区域属于“东江惠州惠阳惠东地下水水源涵养区(代码:H064413002T03)”,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进行评价。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所测指标含量均未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地下水样品除了浑浊度,其他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本项目地下水风险筛选值,除浑浊度作为理性性质不做评价。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对应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除浑浊度外,其他指标均未超出相应的标准限值,对人体潜在危害可忽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的要求,经过初步调查可认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未来开发建设要求。

    三、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东骥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武先生0752-318993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