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及桌面庭审会议保障集约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23488
二、项目名称:2024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及桌面庭审会议保障集约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及桌面庭审会议保障集约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东北世贸广场i区(新地中心1号楼)13层(电梯楼层16层)01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2,316,000(元)
评审总得分:94.9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及桌面庭审会议保障集约外包服务
服务类
名称: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集中编目服务/一键归档服务/桌面庭审会议保障服务(C16030200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2024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及桌面庭审会议保障集约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我公司服务的核心价值观是:“成就用户就是成就自己”。坚持奉行“开放、专注、创新、口碑”的企业文化,长久以来一直在探索信息技术服务的高效性、科学性,尤其是重点关注各岗位工作流程之间的接口与协调,为了使本项目高效、高质量的运行,确保为院方服务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立华、李兴明、刘文威、曹志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及桌面庭审会议保障集约外包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政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13]005号”通知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52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龙湾大街2甲
联系方式:0429-858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楼B
联系方式:0429-7770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玮
电 话:0429-777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