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第一批公司大修-主变类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1.69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024190361
预算金额271.6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北京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71.69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瑞江
公告正文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第一批公司大修-主变类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ZB2024190361)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第一批公司大修-主变类项目施工(项目编号:ZB2024190361)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9日)。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编号
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
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限中后综合排序)
1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第一批公司大修-主变类项目施工(220kV锡林浩特变电站1号主变冷却器大修、110kV色尔吉、查干海日、城西、明珠、变电站5台有载开关吊检)
第一
河北京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71.6933
李瑞江
冀1132023202303001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安全验收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274.17
张维欢
冀1132016201900437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安全验收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2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第一批公司大修-主变类项目施工(红井220kV变电站1号主变冷却器大修、110kV道西庙变1、2号主变大修、110kV朝格温都变2号主变大修、35kV伊克淖变1、2号主变大修、大河口35kV变电站1号主变有载分接开关大修、东城区35kV变电站1、2号主变大修、新村35kV变电站2号主变有载分接开关大修、110kV大北沟变电站1、2号主变吊芯大修)
第一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457.44
薄尊军
鲁1372013201503773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安全验收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461.12
张维欢
冀1132016201900437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安全验收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3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第一批公司大修-主变类项目施工(220kV温都尔变电站2号主变本体大修、110kV朱日和变电站2号主变本体大修、35kV工业园区变电站1号主变本体大修、达来110kV等三座变电站变电站主变有载开关吊芯检查、镍矿35kV变电站1号主变大修)
第一
中原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4.100011
张彦


1412015201520889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安全验收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400.02
张维欢
冀1132016201900437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电力工程安全验收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标段号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1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2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3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不符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82026401@qq.com((邮箱接收异议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异议受理电话:0471-3281296(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4年5月6日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