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2023年仪器设备更新添置项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46.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7058004
预算金额4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杰321736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2023年仪器设备更新添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2023年仪器设备更新添置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207058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杰
项目联系电话:321736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凌路2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648895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杰、陈益超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其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2023年仪器设备更新添置项目采购项目组织比选,现正式发出本邀请函并就有关本次比选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
2、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2023年仪器设备更新添置项目采购项目。
4、采购内容:
包件一:β射线光浊度法SHARP PM10颗粒物监测仪和气体滤光相关法CO分析仪 
采购预算:46.5万元
β射线光浊度法SHARP PM10颗粒物监测仪         分项预算:30.5万元
气体滤光相关法CO分析仪                        分项预算:16万元 
包件二:全自动总磷总氮分析仪
采购预算:48万元
包件三: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和监测用移动电源
采购预算:11.4万元
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                            分项预算:5.4万元
监测用移动电源                                  分项预算:6万元
包件四:全自动便携式红外分光测油仪
采购预算:25万元
注:本项目分4个独立包件,合格的响应单位可任选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分项预算按无效响应处理。
5、合格的响应单位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响应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响应单位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近三年(从2020年6月7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比选文件发售: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合格响应单位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至2023年6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在线领购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潜在响应单位首次使用该网站需要完成注册程序,网站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授权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响应单位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比选文件。
已注册的潜在响应单位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在线领购比选文件流程。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8、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
9、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90天。
10、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为上海市区级财政预算单位,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2021年版)》。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金额为各包件采购预算的2%,其有效期不短于报价有效期,递交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为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款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15080920510001
(3)欢迎所有本项目感兴趣的企业单位能够积极参与比选。对所有按本文件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对贵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单位。采购人将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之内将成交通知书发至贵方。
(4)成交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5%,保底记取人民币2000元整。?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5:54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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