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树源汤景泽温泉小镇项目A3-1至A3-32、A4-1、A4-2、A5-1、A5-2、C2-1至C2-13、C3-1至C3-4、H-1、H-3、H-5、H-7、S-1d号楼设计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213201705055596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顾萍
公告正文
工程编码 210213201705055596
工程名称 大连树源汤景泽温泉小镇项目A3-1至A3-32、A4-1、A4-2、A5-1、A5-2、C2-1至C2-13、C3-1至C3-4、H-1、H-3、H-5、H-7、S-1d号楼设计
建设单位 大连树源汤景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建设地点 金石滩西部区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金州新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大连树源汤景泽温泉小镇项目A3-1至A3-32、A4-1、A4-2、A5-1、A5-2、C2-1至C2-13、C3-1至C3-4、H-1、H-3、H-5、H-7、S-1d号楼设计 大连建筑技术发展中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50000.0000 顾萍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大连建筑技术发展中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50000元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负责人: 顾萍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设计任务。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内容 建筑面积18655.29平方米,大连树源汤景泽温泉小镇项目A3-1至A3-32、A4-1、A4-2、A5-1、A5-2、C2-1至C2-13、C3-1至C3-4、H-1、H-3、H-5、H-7、S-1d号楼设计。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5月12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14日
填报人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05月12日
填报单位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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