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weme-shzj-202311gc-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海涵166017781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PC 总承包-2023 年 11 月浙江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大唐浙
江永盛科技有限公司 7.2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311GC-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浙江永盛科技有限公司 7.2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绍兴柯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统一代码为:2307-330603-99-01-7597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 20%资本金自筹 80%商业融资,出资比例为 2:8,招标人为浙江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 73867 平方米,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9.0988MWp,交流测装机容量标称为 7.28MW。
2.3 工期:80 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 督、施工许可证办理、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工程竣 工验收、现场协调及政策处理、开工仪式组织、接待、服务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 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不限于):
(1)勘察设计部分:整个工程项目所有设计方案(含设计优化)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 查确认,并满足大唐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及审查要求,施工图勘察设计(包含不限于光伏电站、组件设备清洗(冲洗管网的基础设施)、光伏车棚、箱变、集电线路、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 建设施、安全设施等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竣工图 设计及现场服务等),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竣工图编制和现场服务等;设计方案及专题评 估方案等深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对其优化调整,以保证现场施工安全和质量;投标方需对承 建光伏电站屋顶进行荷载检测及加固复核,并根据检测结果出具屋顶荷载报告与加固方案;
本工程的建设需符合柯桥区分布式光伏 3.0 要求。EPC 承包单位带初步的设计方案投标,若 与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工程量差别较大时(10%及以上),需提供详细说明或计算过程。
(2)设备材料部分:招标人提供光伏组件、300kW 逆变器、交直流电缆,具体详见专 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其余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货并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 具等。所有设备和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保管、二次倒运 等。
(3)建筑安装部分:整个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光伏车棚、箱变安装、场地整理 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临建,光伏场站建设等土建、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光伏线缆接入(含光缆、电缆、通讯等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项目试验(包括电气特殊试验、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系 统启动调试、试运、光伏发电系统效率(含逆变器效率)进行测试);检查测试(地基检测、质量监督检查);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 容);组件投用后性能试验(含热斑、红外、隐患、EL、IV、功率等检测内容),并网性能 试验、并网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生产、质保等。本工程安装分布式电源稳定 协调控制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组件设备清洗(冲洗管网的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屋顶 补漏质保两年。本工程的建设需符合柯桥区分布式光伏 3.0 要求。
(4)其他:负责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负责前往电力公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 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负责办理电力 业务许可证、配合招标人办理转商业运营手续、负责完成并网手续。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 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 护许可手续等;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补偿及恢复等费用。配合招标人完成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有必要)、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工作。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 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手续、建筑、设备或服务,由 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资质要求,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28 号令)相关要求;(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自 2018 年 09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 具有至少有 2 个 6MWp 及以上的光伏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扫描件 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以及能体现合同主要内容的页面,否则作无效处理);3.4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2)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至少 1 个 6MWp 以上光伏施工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劳 动合同(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业绩项目与拟派项目 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精神,现向各投标人作如下提醒:1、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 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 证书无效;2、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 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避免出现 无效投标。)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每年净资产大于 0;近三年各联合体净资产大于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 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 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须提 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 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 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自 2018 年 09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6MWp 及以上的 光伏工程设计或 EPC 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 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36 号)
相关要求。近五年(自 2018 年 09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6MWp 及以上的光伏工程 EPC 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
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 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
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00 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 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 开标场所:电子化开标评标。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无。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开标现场不再开启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大 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 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 1 幢 1404 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海涵
电话:16601778103(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咨询)
邮箱:tanghaihan@cweme.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 楼
邮编:200063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监督部门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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