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房风貌提升指引及指导图集编制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蔡工0755-221012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房风貌提升指引及指导图集编制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落实“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强化既有农房安全整治、加强新建农房质量管控、塑造农房特色风貌、建设绿色农房、规范农房建设管理,全面提升我区农房建设质量,指导我区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建筑风格开展建房。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充分调研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居民住房需求,统筹主房、辅房、厕所等功能,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通过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地域传统建筑文化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符号进行提炼运用,提出合理的多样化的农房风貌提升指引,并形成指导图集(包含效果图、造价成本、施工图和重要节点大样图等),以适应村民不同的居住和使用需求,科学规范指导村民建房。
2.服务要求:
本项服务需聚焦农村住房的特色风貌管控和质量安全提升,包括农房风貌提升指引和设计图集。具体包括:一是对区内农房风貌进行分类研究,提炼融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地域传统文化符号、产业发展文化符号等,并梳理负面清单,形成农房风貌提升指引;二是根据广东省农房设计相关指引文件,以满足质量安全及抗震、抗风等防灾要求为基础,结合我区内各镇村具有的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等岭南特色文化,适当考虑光伏一体化农房设计等,按照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300平方米,完成农房设计(包含效果图、造价成本、施工图和重要节点大样图等),并形成图集(不少于12套);三是指导图集均需符合绿色农房设计要求。
3.服务成果:出具《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房风貌提升指引及指导图集》成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完成至2023年12月31日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50%,成果经通过专家评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合同款支付至乙方账户。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供应商出具的成果进行验收。
(2)违约金: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2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zjsw@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同路仁和楼2栋3楼
项目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226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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