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公安局
乙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新天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HHTC[GK]2021001-1的刑科所实验室现勘及检验类光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2506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 刑科所实验室现勘及检验类光源设备采购项目 | 沙漠之鹰 | 1(批) | 1255000 | 1255000 | 国内 | HC-TSAIC-E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伍仟元整(¥125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敬老路80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多波段光源(1套) 1、★技术形态:有效利用大数据挖掘结果,采用Ai技术的智慧型全物证发现类设备,内置Ai智慧全物证发现软件和Ai智慧知识库,可以通过智能向导进行目标、客体、类型等相关条件进行智慧组件推荐,可以直接在软件界面直接获取智慧组件主要功能简介。内置Ai图像增强算法,不对图像产生局部曝光过度、增强处理过渡等损伤性处理。 2、适用范围:利用光谱成像技术进行物证发现和分析的场合,有效的针对指掌印、潜血发现、生物物证、荧光物证、证件检验等多个方面的物证发现和分析进行了优化。系统同时具备微量生物物证脱落细胞发现功能。 3、★图像要求:要求采用全彩色图像传感器,以便在同一视野内观察例如精斑、尿斑、汗渍等不同生物物质的荧光色彩差异。 4、有效像素数:不小于2000万像素,最高分辨率不小于6000×4000。 5、显示屏分辨率:不小于2000×1400像素,不小于200PPI。 6、显示放大能力:不小于30倍综合变焦能力。 7、显示形式:不小于10寸触控液晶显示屏。 8、操作台面积不小于50cm*50cm 9、光源配备:至少包含背光源、测光源、激发光源等例如(白、紫外、紫、蓝、绿、红、红外等 10、灯泡类型:不小于75W氙灯灯泡 11、灯泡寿命:不小于3000小时 12、色温:6000K-12000K 13、电源:交直流两用 14、输出波段: 1)至少包含白光-386nm-406nm-450nm-css-478nm-484nm 2)511nm-547nm-567nm-589nm-595nm-弱白光 15、光斑直径: 1)50cm处光斑直径大小不小于18cm 2)100cm处光斑直径大小不小于35cm 16、强白光光照度: 1)50cm处光照度≥19000lx 2)100cm处光照度≥4800lx 17、配备专业进口悬吊,移动轻巧,定位稳定,340度的全方位设 计,任意位置悬停,可满足对不同高度和角度的检材进行拍照或提取生物物证: 18、上下臂活动范围(半径) : 800+910mm, 1)、臂水平旋转角度: 不小于0~320 ; 2)、弹簧臂活动范围:向上不小于40度,向下不小于40度: 3)、弹簧臂水平旋转角度:不小于 0~320° 二、红紫外观察照相系统(1套) 1.紫外镜头:78mm F3.8紫外石英镜头。 2.有效像素数:约1800万。 3.最高分辨率:不小于5000×3000 4.传感器类型:优选CMOS 型APS-C画幅规格 5.传感器尺寸:约22.3×14.9mm。 6.影像处理器:DIGIC 4。 7.液晶屏尺寸:3英寸。 8.液晶屏象素:不小于104万点。 9.存储介质:SD/SDHC/SDXC卡。 10.主机尺寸(宽×高×厚):不大于145×110×80mm。 11.标配光源:850/254nm红外紫外双色光源(内置7瓦H型254nm高密度灯管,内置锂电池,带电量指示灯、充电指示灯,红外紫外切换开关)。 12.包装箱:三防安全箱。 三、激光物证搜索仪(1套) 1、★激光要求: 激光种类:蓝激光,不得采用倍频技术输出。不得采用光纤导管输出。直接出光。 发光元件:LD(激光二极管) 激光安全保护:具备姿态安全保护功能,在非指 定的姿态开启不得出光。 2、照明时间:蓝光不少于50分钟 3、充电时间:不大于3.5小时 4、充电电流 : 2A 5、电功率:约50W蓝激光 6、激光功率:不小于9W蓝激光 7、电池容量: 不小于15000毫安时/3.7V 8、电源适配器: 18V/3A 9、设备尺寸:不大于W140*D130*H250mm 10、设备净重:不大于1Kg 11、工作温度:室温 12、散热方式: 一体式全铝机身散热/ 2组强力静音散热风扇 13、包装箱: 安全三防箱 四、足迹勘查灯(2套) 1、★照度及光斑尺寸(出射方向) 0.5米处,中心照度不小于45000Lx,同时光斑窄边不小于8cm,长边不小于50cm; 1.0米处,中心照度不小于10000Lx,同时光斑窄边不小于16cm,长边不小于100cm。 2、照明时间 每组电池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30min(如可调节光强,在最强光下测试)。 3、发光稳定度要求 中位照度不得小于初始照度的80%(中位照度为在最长照明时间的一半时所测得的照度,初始照度为工作三分钟初步达到热平衡时的所测得的照度,测量时保持照度计与光源的相对位置,不得移动)。 4、★足迹灯要求: 电源要求 每组电池的容量不小于1万毫安时; 可通过快拆机构迅速更换备用电池; 错误插入至少高于额定电压25%的其他电源适配器,充电5分钟,设备不得损坏。 扩展性 设备具有自动对准的连接机构,便于多机并联工作,提供更宽的光斑。 便携性 光源主机(不含可拆卸的电池)的长宽高之和不大于28cm,重量不大于0.5Kg(主机应内含发光体、完整的光学系统和驱动电路)。 检材安全性要求 如采用风扇散热,出风口不得朝下,以免扰动地面尘土; 5、发光体色温要求 6500K正白光。 6、包装要求 大品 牌安全三防箱,每个箱内可以放入至少两个光源主机。 五、现场勘查灯(2套) 技术参数 1、尺寸≤30mm*30mm*164mm 2、重量≤225g 3、设备应具备强中弱三档出光模式,并能通过开关按键切换。 4、具有延时开关功能,开启与关闭设备需要长按开关键3s。 5、使用type-C接口充电,可正反盲插。 6、设备应配有可安装在头部的偏振配件,该配件能自由安装,拆卸。 7、设备开启后可通过五格电量显示灯实时显示剩余电量。 8、在强光模式下,距设备0.5m处光斑中心光照强度≥10000LX 9、距设备0.5m处光斑尺寸≥φ24cm 10、充满电后置于弱光模式, 设备电池支持连续工作≥8h 11、充电时间≤5h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中标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 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b. 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c. 最终验收 ⑴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按条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⑵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后 |
2 | 45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安装调试,经试运行,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 |
3 | 5 | 待合同签订一年后无质量问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一年。。
10、违约责任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项目所有软硬件(整机)产品提供不少于36个月原厂免费保修服务。自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实行三包,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同一故障三次(含三次)以上,中标人应在50天内无条件更换新机,否则按违约处理;中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响应,遇到故障4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排除故障,如无法及时处理,中标人应提供备用机临床使用。保修期过后终身维护,维修费标准按零部件成本收费。 在保修期内定期回访、维护,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人仪器故障通知后一小时内作出维修方案决定,如≤4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问题,中标人应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中标人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临床使用。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 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上门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所有货物进行一次免费上门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运正常运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四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宁德市公安局 | 乙方: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新天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蕉城南路67号 | 住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碧海云天3幢2501 |
单位负责人: | 胡楠 | 单位负责人: | 王锋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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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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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32972337 |
联系方法: | 1386032029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682433052505658 |
签订地点: 宁德市公安局
签订日期:2021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