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蕲春县公共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二期充电站建设招合作商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2023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蕲春县蕲洋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合价控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34766041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公共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二期充电站建设招合作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2023006
2、项目名称:蕲春县公共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二期充电站建设招合作商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收入分配比例:项目取得的所有收入(不含电费)分配给甲方不得低于税前的20%(包含但不限于充电服务费、政策性补贴、广告费等)
5、招标内容:与合作商合作充电站的建设、运营、保险及维护,采取合作经营、分成的模式进行运作。甲方提供场地资源,乙方作为投资建设、经营、维护主体。
6、经营权期限:合作商经营权为10年,合作期满后若还需合作商,现有合作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转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1.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投标人营业执照需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相关经营范围。
5.4、投标人须有机动车辆充电装置商品相关的商标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
3、方式:(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
(2)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3)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进行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3年10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至9点30分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蕲洋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横支三路
联系方式:0713-8978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胜合价控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十里畈社区城南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6栋1号
联系方式:13476604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476604120
监管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7210917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项目概况】
蕲春县公共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二期充电站建设招合作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2023006
2、项目名称:蕲春县公共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二期充电站建设招合作商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收入分配比例:项目取得的所有收入(不含电费)分配给甲方不得低于税前的20%(包含但不限于充电服务费、政策性补贴、广告费等)
5、招标内容:与合作商合作充电站的建设、运营、保险及维护,采取合作经营、分成的模式进行运作。甲方提供场地资源,乙方作为投资建设、经营、维护主体。
6、经营权期限:合作商经营权为10年,合作期满后若还需合作商,现有合作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转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1.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投标人营业执照需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相关经营范围。
5.4、投标人须有机动车辆充电装置商品相关的商标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
3、方式:(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
(2)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3)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进行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3年10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至9点30分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蕲洋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横支三路
联系方式:0713-8978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胜合价控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十里畈社区城南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6栋1号
联系方式:13476604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476604120
监管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7210917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