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锁镇公墓墓道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8.5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zb-2024-01650
预算金额8.51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壮壮15052779586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顺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裴浩1525286408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SHX-ZB-2024-01650
泗洪县金锁镇人民政府的金锁镇公墓墓道修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县金锁镇。
1.2 工程规模:金锁镇公墓墓道修缮工程,包括水泥混凝土1500米,总预算约85177.25元。
1.3 工 期:15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本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方式如下: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验收合格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金锁镇公墓墓道修缮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问题;
(8)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10)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1)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 09:00-17:30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sihongggzy.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报名。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sihongggzy.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金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顺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金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泗洪县南山龙郡北门东侧
联系人:沈壮壮 
电 话:15052779586
联系人:裴浩
联系方式:1525286408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