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政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租赁大巴车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金额
1500.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00元
招标联系人何瑛琳2909920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政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租赁
大巴车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租赁大巴车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深圳市光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500元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我单位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择定深圳市光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150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传承红色传统,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了解广东历史,重温改革开放峥嵘岁月,促使广大党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立足岗位。经研究,决定在8月上旬拟前往深圳博物馆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对象为综合行政执法办党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等,人数共计30人经询价,预计租车费用约15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路北77号
联系人: 何瑛琳
联系电话: 29099203                                                                              
公告日期:2023年8月1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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