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雄安新区安新县】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三台镇、芦庄乡、龙化乡、刘李庄镇消防执勤点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y-xiongan-2023-001
预算金额227.7万元
招标公司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联系人辛静
招标代理机构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312-596753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三台镇、芦庄乡、龙化乡、刘李庄镇消防执勤点场地租赁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DY-XIONGAN-2023-001
采购人名称: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人地址: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院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辛静0312-53001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津滨杰座1区A座4门40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5967533
采购预算金额:227.7万元;共4包,第一包:芦庄乡消防站租赁,60万元/3年。第二包:龙化乡消防站租赁,59.4万元/3年。第三包:刘李庄镇消防站租赁,52.5万元/3年。第四包:三台镇消防站租赁,55.8万元/3年。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满足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正常办公训练需求租用芦庄乡、龙化乡、刘李庄镇、三台镇用房四处。
采购数量:3年。
项目实施地点 :芦庄乡、龙化乡、刘李庄镇、三台镇
供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满足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正常办公训练需求。依照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正常办公需要提供相应配套场地及部分设施。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芦庄乡、龙化乡、刘李庄镇、三台镇距离县城较远,为达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消防出警要求,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需在上述四个乡镇设置消防执勤站点,每个消防站点需满足至少15人办公、居住、训练要求,同时至少满足2辆消防车停放、加水,场地环境水、电、暖、通信配套设施齐全。经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实地考察,建设消防执勤点的布局及相关建设要求,满足上述四个地点设置的消防站唯有刘李庄镇李志民个人房产、三台镇杨军个人房产、龙化乡郝克民个人房产和安新县天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办公楼,上述四个地点已投入资金改造并正常使用,根据冀财采【2016】23号文,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第一包:安新县天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
第二包:郝克民
第三包:李志民
第四包:杨军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第一包: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芦庄乡南边吴村
第二包: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龙化乡三坊子村
第三包: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刘李庄镇刘李庄村
第四包: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三台镇店上村
拟定唯一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第一包:91130632601510663H;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具有租赁场地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供应商提供资产无抵押承诺书,本人签字;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3-22至2023-3-2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采购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采购文件售价:0元。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9 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9 时30分
开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公示期限:2023-3-4至2023-3-10
财政部门地址:安新县雁翎西路140号
项目联系人:刘盛
联系方式: 0312-5967533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5967533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备注:
1.投标单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 址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 ”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2.投标单位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DY-XIONGAN-2023-001
采购人名称: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人地址: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院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辛静0312-53001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津滨杰座1区A座4门40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5967533
采购预算金额:227.7万元;共4包,第一包:芦庄乡消防站租赁,60万元/3年。第二包:龙化乡消防站租赁,59.4万元/3年。第三包:刘李庄镇消防站租赁,52.5万元/3年。第四包:三台镇消防站租赁,55.8万元/3年。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满足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正常办公训练需求租用芦庄乡、龙化乡、刘李庄镇、三台镇用房四处。
采购数量:3年。
项目实施地点 :芦庄乡、龙化乡、刘李庄镇、三台镇
供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满足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正常办公训练需求。依照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正常办公需要提供相应配套场地及部分设施。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芦庄乡、龙化乡、刘李庄镇、三台镇距离县城较远,为达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消防出警要求,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需在上述四个乡镇设置消防执勤站点,每个消防站点需满足至少15人办公、居住、训练要求,同时至少满足2辆消防车停放、加水,场地环境水、电、暖、通信配套设施齐全。经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实地考察,建设消防执勤点的布局及相关建设要求,满足上述四个地点设置的消防站唯有刘李庄镇李志民个人房产、三台镇杨军个人房产、龙化乡郝克民个人房产和安新县天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办公楼,上述四个地点已投入资金改造并正常使用,根据冀财采【2016】23号文,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第一包:安新县天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
第二包:郝克民
第三包:李志民
第四包:杨军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第一包: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芦庄乡南边吴村
第二包: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龙化乡三坊子村
第三包: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刘李庄镇刘李庄村
第四包: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三台镇店上村
拟定唯一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第一包:91130632601510663H;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具有租赁场地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供应商提供资产无抵押承诺书,本人签字;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3-22至2023-3-2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采购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采购文件售价:0元。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9 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9 时30分
开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公示期限:2023-3-4至2023-3-10
财政部门地址:安新县雁翎西路140号
项目联系人:刘盛
联系方式: 0312-5967533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5967533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备注:
1.投标单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 址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 ”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2.投标单位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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