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孟津区G208线黄河特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和预防养护专项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为《关于G208孟津区孟偃交界至孟新交界段功能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函【2023】20号),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部省补助,招标人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孟津区G208线黄河特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和预防养护专项工程项目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2023-212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3)0618号
2.3、资金来源:部省补助;
预算金额:10243231.00元
其中:一标段:3777865.00元、二标段:6465366.00元
2.4、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5、项目概况:河南省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孟津区G208线黄河特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和预防养护专项工程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健康监测系统工程,具体内容包含:
(1)该桥监测内容包括桥梁的结构应变、结构温度、结构裂缝、主梁变形、主梁振动、环境温湿度、路面结冰、风速风向、地震响应、车道荷载及水域、桥面运行状况等。
(2)系统配套软件主要内容包含:1.数据综合采集与预处理软件、2.数据库管理软件、3.数据管理软件、4.数据分析软件、5.客户端应用软件(web)、6.客户端应用软件(app)、7.与省部级平台对接软件及相关服务、8.系统安全/第三方软件测试费、9.系统软硬件使用手册编制、10.初始数据分析与报告等相关软件。
(3)系统配套软件三年维护主要内容包括:三年维护费用包含每月1次在线巡查、每半年1次定期检查(技术人员需进驻现场)、设备故障处理、设备维修费(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设备损坏)、数据分析报告(年报)等相关服务。(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为预防养护专项工程项目,具体内容包含:
主要内容包括挖除旧路面、拆除水下原有钢套筒、路侧波形梁护栏拆除、lcm 微表处、细粒(中粒) 式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灌缝封缝、无机(高性能) 聚合物砂浆缺陷修复、玻纤套筒加固、抗裂贴、波形梁护栏、路面标线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工程地点:洛阳境内。
2.7、工期:一标段:施工工期120日历天,监测服务期:自交工验收后3年;
二标段: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2.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需附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被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信用等级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将不予以接受。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3.8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3.8.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8.2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资质认定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8.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桥梁专业(或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8.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需附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二标段:
3.8.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资质或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文件中需附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3.8.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同时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需附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3.8.5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需附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665926
代理机构: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7幢2-101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379-80857687
监管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18170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