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36-zb20221538
预算金额46976.04万元
招标联系人隰晓明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海光1664316269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一期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一期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46976.04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1839001001

建设单位:一汽弗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一期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汽车大路10888号,汽车大路以南、乙五路以西、长沈路以北

总投资(万元):46976.04

建筑面积:20000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一期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8月15日2023年06月15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7月15日2022年07月22日

投标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7月22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ZB20221538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一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1-220174-04-01-523696,招标人为一汽弗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一期项目施工一标段

2.2工程概况:本工程共6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万㎡。食堂为二层,其他建筑物为单层厂房。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围护结构为双层彩钢板,屋面为柔性防水。

2.3建设地点:汽车大路10888号,汽车大路以南、乙五路以西、长沈路以北

2.4招标范围:1-1、1-2、1-3、2号厂房;动力站、食堂;动力站与各厂房连接的连廊和管廊;食堂与各厂房连接的连廊、雨棚等建筑物的土建工程(包含防雷接地)。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全厂区的强夯工程;

桩基础工程;

基础工程;

主体工程;

围护结构工程;

楼地面工程;

屋面工程;

建筑物所属的室内外设备基础及水池工程;

设备平台工程;

排水沟工程;

护门桩、防撞栏杆工程;

门(包含防火门)、窗、采光排烟天窗工程;

建筑装饰工程;

台阶、散水工程;

防雷接地工程;

围墙工程;

预留洞口工程(含后期配合各分包施工以及各种验收)

临时道路及厂区出入口工程;

为业主(包括项目管理和监理)提供的临时办公室及配套工程(面积详见清单)。

与周边接口关系:

与厂区界面:台阶和散水本标段施工;坡道由厂区施工并与建筑物衔接。

预埋管线暂定由公用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如后期需要土建总包施工,必须无条件接受。

预留洞口处理:预留洞口由本标段预留,安装完成后,土建总包实施封堵。

后开洞口处理:土建总包单位负责开洞以及封堵,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墙体上开沟槽:墙体上开沟槽由安装单位负责,土建总包单位负责封堵和装饰处理。

食堂施工标准为毛坯房,装修由精装修方负责。

具体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图纸作为参考。

2.5计划工期:20228月15日至20236月15日,305日历天。

里程碑节点:

基础工程完成时间(强夯、桩基础、承台、地梁等基础工程):2022年9月20日;

主体工程完成时间(钢柱、钢梁、钢平台、柱间支撑、系杆等工程):2022年1030日;

围护结构完成时间(砌体结构和彩钢板外墙、屋面、门窗、采光窗等完成厂房封闭):2022年1115日;

临时采暖完成时间(临时采暖完成并供热):2022年1115日;

具备装修条件(完成厂房封闭、设备基础和地面工程):2022年1120日;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20234月15

取得竣工备案证:2023615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

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全部成员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2022年任意连续5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企业近年(2019010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具有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相关网页截图,相关网页截图的信息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否则将不予以认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三年(20192020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不亏损),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5日9时起至2022年7月22日16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8月5日9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开标3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凯利项目远程解密操作说明》,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弗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路10888号

联系人:隰晓明

联系电话:1894329313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011

联系人:黄海光

联系电话: 16643162691

邮箱:huanghaiguang@faw.com.cn

户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010002904002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734

电子邮箱:1910569839@qq.com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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