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邵县S334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新邵县S334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函〔2024〕194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邵阳市交通运输局以邵市交计统〔202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新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国省补助 80%:地方自筹 20%,招标人为新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为湖南桓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邵阳 市/州 新邵 县/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新邵县境内,全长45.25km,此次施工的起讫桩号别为:K0+946-K10+837、K11+522-K16+500、K21+615-K22+206、K22+331-K30+037、K32+331-K32+516、K36+799-K58+698,对沿线防护工程、安防设施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养护工 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专项养护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全合同段 | K0+946-K10+837 K11+522-K16+500 K21+615-K22+206 K22+331-K30+037 K32+331-K32+516 K36+799-K58+698 | 45.25 | 本项目主要工程量为拆除单柱式标志134块,增设单柱式标志牌321块,增设路面标线13646.33平方米,增设524个道口标柱,凸面镜9块,减速标线4669.88平方米,B级波形护栏7020米,A级波形护栏 7108米,钢筋混凝土护栏84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8023834.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22 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颁发的公路养护专项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投标单位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等证明材料。)
3.2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止,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长度不少于45.25公里的二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须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以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能够查询到业绩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或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业绩详细信息网页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 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评为 C 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被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的 或 在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 : //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40.80: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s://ggzy.shaoyang.gov.cn/)。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时间详见外网公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邵县交通运输局网)],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shaoyang.gov.cn),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具体时间详见外网公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邵县交通运输局网)],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建议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参与电子投标,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风险,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出现的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尽早进行咨询。
(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招标工程类别:交通安全设施
户名:由投标人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递交子账号;
开户银行:由投标人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递交子账号;
账号:由投标人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递交子账号.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扫描后随投标文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原件)。
(3)采用电子保函方式(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须遵照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的通知》相关规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湖南省公路养护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中的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邵县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若以上网站公告发布时间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8.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 2:评标办法
附件3: 项目概况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新邵县新涟街68号
邮政编码:4229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6074761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桓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镇西湖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汽配市场3栋15-16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朱正
电 话:13026499691
邮 箱:71429313@qq.com
监督部门:新邵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9-3663210
联系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坪新区福康路 2 号
监督部门:新邵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39-3608988
联系地址:新邵县七秀路与大陈路交叉口农科院综合楼5-8层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专项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投标文件中提供2019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30%,投标人成立不足5年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2.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复印件,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30%。 3.表中所列数据必须与表格各附件中数据相一致。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 业绩要求 |
专项养护 | 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止,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长度不少于45.25公里的二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须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以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能够查询到业绩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或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业绩详细信息网页截图)。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效期内; (1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或吊销资质证书;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9)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2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1)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22)招标人不接受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南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 用评价中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评为C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4)近五年内曾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45.25公里的公路养护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履约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19〕17号)的要求。 |
项目总工 | 1 | (1)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五年内曾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45.25公里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须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不做要求 |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
不做要求 |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参与投标的工程类别;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提交,银行电子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参与投标的工程类别、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评标价:99分 信用评价:1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2目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C1+评标价平均值×C2)[ 对于如路面、交安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大的工程,C1取0.6,C2取0.4;对于如路基、隧道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小的工程,C1取0.5,C2取0.5;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下浮系数) 其中:C1=0.6;C2=0.4。 下浮系数为 1.0%、1.5%、2.0%、2.5%、3.0%(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编列内容 |
2.2.4 | 评标价 | 99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等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2,E2=1 |
| 信用评价 | 养护信用评价:1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0.5 0.3 0.2 A 0.3 0.18 0.12 B 0 C 0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养护信用等级结果[ 湖南省及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的评分均仅以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养护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湖南省发布(最近第三年度无信用评价时不再往前引用上一年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养护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3款后增加: 第二信封开标前按照招标公告附件4的方法随机摇号的方式为各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在数量控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分配标段,同时随机抽取评标办法前附表2.2.2中的下浮系数。 *3.4.3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6.1项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补充第3.8.3项: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
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2, E2=1。 下浮系数将从 1%、1.5%、2%、2.5%、3%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完全一致;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j.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 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1、项目位置:项目位于新邵县境内,全长45.25km。
2、主要工程内容:项目位于新邵县境内,全长45.25km,此次施工的起讫桩号别为:K0+946-K10+837、K11+522-K16+500、K21+615-K22+206、K22+331-K30+037、K32+331-K32+516、K36+799-K58+698(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条件
1、地形与地貌简况: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地质与地震简况: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3、水文与气象简况: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4、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建设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交办公路[2015]26 号);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1、3-2022);
(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2-2022);
(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
(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
(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21);
(8)《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22);
(9)《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20);
(10)《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
(11)《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手册》( JTG/T D82—2009)
(1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71—2021)
(1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14)《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2013);
(15)《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
(16)《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
(17)《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JTGT 3381-02-2020);
(18)《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
(19)招标人的委托函及现场调查结果;
(20)其他相关规范。
2、工程建设规模:
1.主要技术指标:本项目为 S334 省道公路等级 K0+946-K10+837 段为二级;K11+522-K16+500 段为新邵县县城城区主干道;K21+615-K22+206 段为塘口大桥路段;K21+615-K22+206、K32+331-K32+516 段为二级;K36+799-K58+698 段为四级,事故严重程度为中,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AADT)大于 400辆小客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25t 车辆自然数所占比例为 20%,结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表 6.2.10 的规定本项目设计的波形钢护栏为 Gr-A-4E、Gr-A-4C 及Gr-B-2E,路侧防撞等级为 A 和 B。
2.工程建设规模:拆除波形钢护栏10912m,拆除单柱式标志牌143个,M7.5浆砌片石挡土墙821m3,C30混凝土护栏36.6m3,Gr-B-2E防撞波形梁钢护栏4456m,Gr-B-2E防撞波形梁钢护栏标准段钻孔60m,Gr-B-2C防撞波形梁钢护栏标准段8m,防撞等级B级端头336个,Gr-A-4E防撞波形梁钢护栏2100m,Gr-A-4C防撞波形梁钢护栏3304m,防撞等级A级端头278个,单柱式标志牌309块,凸面镜9个,太阳能黄闪灯305套,道口标注412根,厚1.8mm普通型标线13595m2,厚4.5mm减速反光型标线4673m2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工期为 90 日历天;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