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名称: | 智慧招考行业洞察报告及青海高考系统可研编写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内容说明: | 智慧招考行业洞察报告及青海高考系统可研编写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智慧招考行业洞察报告及青海高考系统可研编写】项目(项目编号:【YT09202202113ZB】),比选人为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1项目概况:按要求,编写智慧招考教育行业洞察报告以及新高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 1.2采购内容:智慧招考教育行业洞察报告以及新高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 1.3服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具体由比选人指定)。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比选人的相关规范要求。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34】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18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参选人提供自2019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或框架协议订单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2.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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