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夹河·幸福新城总体规划设计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ZH-202447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燕0535-6206890
招标代理机构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鑫0535-39758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公告正文

夹河·幸福新城总体规划设计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烟台】【信息时间:2024-11-11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夹河·幸福新城总体规划设计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YHZH-2024473
2024-11-11 2024-11-18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夹河·幸福新城总体规划设计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共划分为一个包。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夹河·幸福新城总体规划设计及核心区城市设计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夹河·幸福新城总体规划设计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共划分为一个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1-18 17: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三楼)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2 09:00:00
    3、递交地点: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三楼)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12-02 09:00:00
    2、开标地点: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三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发布渠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其他网站公告均为转载,不具备任何效力。因投标人未在指定发布渠道参与本项目造成的任何损失,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烟台芝罘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滨海广场滨海景区33号楼
    联系人:周燕
    联系电话:0535-620689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联系人:孟鑫、董军伟
    联系电话:0535-3975807
    九、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三楼)。
    3.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采用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招标代理处的登记,均须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3.1电子邮件获取: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费汇款凭证(电汇时注明项目编号YHZH-2024473)发送至 yhliuby109@163.com 邮箱,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报名-单位名称,采用电子邮件登记的,纸质招标文件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3.2现场获取地址: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2 号宏远大厦3楼),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现场领取。
    4.纸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开户名称: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开发支行
    账 号:37001 66666 00501 56858 ; 5.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招标的可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关。6.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或需招标人澄清的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送达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联系人:董军伟,联系电话:0535-3975807,未按要求时间、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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