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育奇谷(生物医药)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供电外线工程监理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综合说明
本招标文件的“协议书”“通用条件”及“专用条件”,采用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版 本。
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淄博齐航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山东奥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 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育奇谷(生物医药)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供电外线工程监理;
2. 工程地点:淄博高新区民祥路以北、卫湖路以西;
3.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育奇谷(生物医药)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供电外线工程,本工 程自 110 千伏卫固变电站新出线两回,沿鲁山大道、青银高速辅路、黑铁山路敷设至育奇谷 项目地块内;
4.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 8516072.27 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附录 B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玖万玖仟陆佰叁拾捌元零角伍分(¥ 99638.05 元 )。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2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计划工期:自 2024 年 07 月 12 日始;至 2024 年 08 月 10 日止,总工期:30 日历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确认为准。
监理人的监理服务期限为完成本工程施工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的期
限。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
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
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
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
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
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
2. 订立地点:淄博齐航建设有限公司。
3. 本合同一式 十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九 份,承包人执 二 份,
招标代理机构一 份。
委托人:淄博齐航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人:山东奥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住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
邮政编码: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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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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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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