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 关于对天津市信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拟出让的40%的股权进行评估的招标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2
公告正文

各审计、评估单位:

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拟对天津市信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信新公司”)股东天津盛丰地热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盛丰公司”)持有的信新公司40%的股权进行处置。因信新公司另一方股东盛丰公司有退出意向,为处置信新公司股权事项,拟对信新公司进行整体审计和评估,审计评估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一、评估范围

信新公司拟出让的盛丰公司持有的信新公司40%的股权部分进行审计和评估。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审计拦标价格4万元、评估拦标价格12万元。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

根据项目情况,要求中介机构人员熟悉国有企业审计、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相关政策,并与被审计、评估项目不存在应当回避关系;需提供或引用具有矿权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报告结果。

(二)时间要求

从签订合同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成果。

(三)人员要求

中介机构应为本项目配备合理的服务团队,为保质按时完成本项目审计评估工作提供保障。其中: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具备国有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四)保密要求

对我公司提供的全部文件与资料妥善保管并严守机密,非因法定程序之要求,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人披露上述文件或信息。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材料

1、必须是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5户入库评估机构才能参与竞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报价单(自拟并加盖公章);

5、接受联合投标自拟联合体协议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14: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自本询价函发送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PDF格式的电子扫描文件(带有公章和签字原件的)上传至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文件名:报价文件-报价单位,上述文件如出现相关材料不齐全,图片模糊不清,未加盖公章、资质不符合要求、超出拦标价等情况,一律按废标处理。

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次采购项目采用低价中标形式,在报价相同的条件下,我公司将根据二次报价选取最终供应商。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2-23916896

 

 

 

 

 

 

 

 

 

                       采购人: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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