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2002876002718001001
预算金额1235.95万元
招标联系人覃宝宗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海秀0771-28631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搬迁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E4512002876002718001001)招标公告

2023年03月17日 13: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丹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搬迁工程总承包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行政单位用房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南丹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南丹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3: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预算金额¥1235.9528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海秀、魏飘飘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63138
采购单位南丹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丹县锡都南路西南丹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宝宗 0778-7232018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庞海秀、魏飘飘 0771-2863138

项目概况

南丹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搬迁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12002876002718001001

项目名称:南丹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搬迁工程总承包

预算金额:1235.95281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5.95281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建1栋3层城关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为2564.44㎡(含地下室791.96㎡),其中业务用房1708.13㎡,门卫安检用房64.3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及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道路硬化、绿化、停车位及大门等附属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工期为330天(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规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则无须提供预留份额;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或者中型企业,则可以以联合体或者分包的形式为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如投标人选择联合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要求获得招标合同的施工企业将招标项目中的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如投标人选择联合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或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合同分包的,请明确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至 2023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丹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搬迁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丹发改审批〔2022〕64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丹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1235.952819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丹县高速路出口西南侧
建设规模:新建1栋3层城关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为2564.44㎡(含地下室791.96㎡),其中业务用房1708.13㎡,门卫安检用房64.3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及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道路硬化、绿化、停车位及大门等附属工程。
本项目概算价:1235.95281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3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招标人办理招标申请备案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招标申请备案;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2)建设红线范围内工程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2002876002718001001,标段(包)名称:南丹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搬迁工程总承包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建筑工程)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特别说明:招标公告“3.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修改为“3.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规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则无须提供预留份额;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或者中型企业,则可以以联合体或者分包的形式为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如投标人选择联合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要求获得招标合同的施工企业将招标项目中的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如投标人选择联合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或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合同分包的,请明确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 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大型 企业不得参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03月17日12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河池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1.12.75.16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河池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 河池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1.12.75.16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778-7231711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丹县人民法院(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南丹县锡都南路西南丹县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

广西建通中心12楼

邮编:547200 邮编:530031

联 系 人: 覃宝宗 联系人:庞海秀、魏飘飘

电话:0778-7232018 电话:0771-2863138

传真:/ 传真:0771-286313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2023 年 03 月 17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丹县人民法院     

地址:南丹县锡都南路西南丹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覃宝宗 0778-723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            

联系方式:庞海秀、魏飘飘 0771-2863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海秀、魏飘飘

电 话:  0771-286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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