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夏银行玉溪支行现金调缴业务及款箱寄库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司彦0871-636061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玉溪支行现金调缴业务及款箱寄库代理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玉溪支行现金调缴业务及款箱寄库代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及服务要求

(一) 采购内容:玉溪支行两个网点2022年至2023年现金调缴及款箱寄库代理业务。

(二) 服务要求

现金调缴及款箱寄库代理服务要求

(1)使用的现金点钞、清分等机具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能够按照我行要求记录、存储、传输冠字号码,冠字号码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2)现金清分人员应取得人民银行货币防伪反假合格证书或经我行认定的上岗资格证书。

(3)现金面额和套别区分、真假币鉴别、数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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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玉溪支行现金调缴业务及款箱寄库代理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玉溪支行现金调缴业务及款箱寄库代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及服务要求

(一) 采购内容:玉溪支行两个网点2022年至2023年现金调缴及款箱寄库代理业务。

(二) 服务要求

现金调缴及款箱寄库代理服务要求

(1)使用的现金点钞、清分等机具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能够按照我行要求记录、存储、传输冠字号码,冠字号码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2)现金清分人员应取得人民银行货币防伪反假合格证书或经我行认定的上岗资格证书。

(3)现金面额和套别区分、真假币鉴别、数量统计。

(4)供应商提供的款箱保管库房应符合《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858-2010)安全防范工程标准,款箱出入库及交接能够按照我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整体经营情况书面材料。

  2.意向供应商为银行同业,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分支机构。

3.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及其分支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的款箱保管库房应符合《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858-2010)安全防范工程标准,需提供很当地公安部门颁发的金库安全防护合格证书等加盖公章的书面资质材料。

5.现金调缴及现金清分服务要求(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书面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2020年)有1家(含)以上银行同业成功实施过同类现金业务代理项目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互为关联方的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书面声明。

 (二)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文件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玉溪支行现金调缴业务及款箱寄库代理服务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限制关联方投标。互为关联方的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联系方式:司彦0871-63606189王颖0871-63606774

邮箱地址(请同时发送以下2个邮箱):

kmjhcwb@hxb.com.cn 543944339@qq.com(王颖邮箱)

征集期: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03日

五、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请点击链接查看相关内容:http://www.cfcpn.com/jcw/noticeinfo/noticeInfo/dataNoticeList?id=0f383dbae828479286f5393888eaee35&isDetai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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