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绵阳市安州区供水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报名未开始]
绵阳市安州区供水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绵阳市安州区供水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安发改〔2022〕123号;绵安发改〔2022〕213号;绵安发改〔2023〕4号;绵安发改〔2023〕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安发改〔2022〕123号;绵安发改〔2022〕213号;绵安发改〔2023〕4号;绵安发改〔2023〕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安绵干渠工程:新建干渠全长16.66km,其中渠道长度6.11km,输水管道长度10.55km。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为9907.35万元。
2.4计划工期:660日历天(包括设计9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5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按规定通过审查、施工总承包(施工图、合同约定及发包人要求的包含但不限于发包人根据需要交由承包人实施的三通一平等全部工作内容和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及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现行规范要求并按规定通过审查;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R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R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的建安投资额不小于6500万元的水利工程的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2月1日00:00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2月 22 日 9 时 20 分,地点为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 1 号桃花岛商业街第 4 幢商业楼(过桥右转 200 米处)]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钟女士
电 话: 0816-433366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R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399 号中海海科大厦 B 座 1008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28-866699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 年 1月 3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附件:
盖章EPC招标公告-绵阳市安州区供水提升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