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鄂州发电公司2号机组低氮燃烧改造、4号机组大修及汽轮机通流改造监理服务项目工作,特组织对该项目报价人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项目竞价。
一、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本项目为鄂州发电公司2号机组低氮燃烧改造、4号机组大修及汽轮机通流改造监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针对鄂州发电公司2号机组低氮燃烧改造、4号机组大修及汽轮机通流改造等开展现场安全监督、质量验收、技术指导等工作,具体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电力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报价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基建期或A级检修项目监理业绩,报价人须提供项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电力工程);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三、项目申请报名
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定于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申请获取。
四、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项目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线上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为盖章扫描件);
五、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
联系人:于工
联系方式:0711-3622557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