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砀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物业服务及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砀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物业服务及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交易公告
砀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物业服务及食堂经营权承包公告
项目编号:DSCQ2023022
一、项目服务范围
砀山经济开发区一、二期标准化厂房、公寓楼物业管理服务,其中厂房总建筑面积138000平方米,一期厂房12栋,占地60亩,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二期厂房14栋,占地90亩,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公寓楼总建筑面积39616.38平方米,一期公寓楼1栋,建筑面积9665.28平方米;二期公寓楼3栋,建筑面积29951.1平方米。
砀山经济开发区一、二期标准化厂房食堂经营服务,食堂经营总面积为2042平方米,其中一期厂房食堂(一层)场地面积为1160平方米,二期厂房食堂(一层)场地面积为882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及约定
标准化厂房、公寓楼的物业服务,代收公寓楼入住企业交纳的租金,标准化厂房食堂(一层)的承包经营。
1.具体服务内容:
1.1公共门卫管理(4个公共门卫,24小时管理):负责厂区值班、巡查、秩序维持、车辆停放等安全保卫工作,出入口和要害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上述地域内的人身财物安全,以及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出入口门卫值班,每周一至周日,每个出入口每班至少1人;厂区前、园区道路等流动执勤(白天8小时);其他常规保安服务。
1.2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值班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厂房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厂房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1.3水电设施管理:发现水电设施出现问题后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修处理。
1.4清洁卫生管理:范围为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区域。①公共地面保洁:道路、绿化区域、公共卫生间、垃圾外运等所有卫生区域的保洁工作;②室外部分:包括道路、绿化区域、绿化带的路侧石、外露设备、门卫和移动门的保洁工作。
1.5绿化:绿化养护包括绿化带内的各种树木、球类、草坪等,保持整洁,对死苗进行补植。经常除虫、除草、修剪、浇水及修理草坪,达到美观的效果。
1.6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的清理及外运:在园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各厂区负责集中在门口附近,保洁人员负责整理,装车、外运,直至送至中转站。
1.7违章巡查:对违章搭建、外挂广告牌等进行巡查,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业主。
1.8公寓楼的管理:安排职工的入住、退租及相关档案的管理,公寓楼的安全防范、卫生清洁等。
1.9其它质量要求参照《宿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A级标准执行。
2.标准化厂房食堂(一层)每月承包费4元/㎡,按实际使用面积结算承包费。
3.项目承包期:5年。
4.竞争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5.服务费按竞得的收费标准收取,未入驻企业的厂房、未入住的公寓房间不得收取物业管理费。
6.公寓楼租金:月租金按员工房180元/间、管理房300元/间,由中标人代收公寓楼入住企业交纳的租金,并按期上交。
7.中标企业需承担支付二期厂房公寓楼、食堂原服务企业,因合同终止经济损失265838元,中标后3日内付清至原服务企业账户。
三、竞争人资格要求
1.竞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公司;并具有经营餐饮企业管理服务或餐饮管理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竞争人管理过单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的工业产业园或企业公寓,需提供相关服务合同(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3.1竞争人的本项目竞争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3.2竞争人的本项目竞争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一份;
3.3竞争人的本项目竞争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竞争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5.竞争人至少有2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6.竞争人至少有2名水电维修作业人员,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证和低压电工证;
7.竞争人至少有4名消防设施操作员,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工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以上人员需在本项目内在岗。
以上证书及合同,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四、咨询、登记及时间、地点
有意竞争者应自公告之日起向招租人(地点:砀山县桃源居650号门面2楼)提交申请。标的招租前一日竞争申请截止。
五、保证金
本项目竞争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缴纳方式:转账、现金、微信及支付宝扫码缴纳。未竞争成功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争成功者,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争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招租前一日17时。
六、收费报价区间设定
公寓楼物业管理费报价区间设定如下:
单位报价:每月收费1.20元/㎡至每月收费1.00元/㎡;
服务期理论总报价:最高收费2852379.36元、最低收费2376982.8元;
凡高于或低于设置标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标准化厂房物业管理费报价区间设定如下:
单位报价:每月收费0.80元/㎡至每月收费0.60元/㎡;
服务期理论总报价:最高收费6624000元、最低收费4968000元;
凡高于或低于设置标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服务期有效综合收费总报价:最高9476379.36元,最低7344982.8元。
注:
服务期理论总报价为单位报价与理论服务面积计算所得。(理论服务面积详见一、项目服务范围)
服务期有效综合收费总报价为理论竞争报价,仅用于本次项目确定承包人,不代表竞得项目后服务期内的实际收费情况,实际收费以服务期中实际服务面积与单位报价计算得出。
竞得人承担厂房或公寓空闲,未入住企业不能收取物业管理费的风险。
七、确定承包人方式
砀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物业服务及食堂经营权承包,采用密封书面一次报价方式报价(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在收费报价设定区间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超出或低于报价设定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竞争人现场提交有效报价,服务期有效综合收费总报价最低者为一家单位时,该单位竞得砀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物业服务及食堂经营权(只有1家公司现场提交有效报价的,该公司为中标人)。
当最低的有效报价为二家单位或以上时,有效报价最低的单位现场提交书面服务方案,由评审小组对现场提交的书面服务方案进行比较评审,得分高者竞得砀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物业服务及食堂经营权,当最高得分出现相同分数时,现场抽签方式选择中标人。
服务期有效综合收费总报价为公寓楼物业管理费服务期理论总报价与标准化厂房物业管理费服务期理论总报价之和。
八、竞争时间及地点
1、竞争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
2、竞争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县分中心。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承包活动若有变动,项目业主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成交之日起5日内,承包人须根据招租文件的约定,就标的款的交纳、收取等合同具体事项与项目业主签订标的承包合同,并须按合同约定履行。
3.承包人需按《承包合同》约定交纳、收取标的款,并按服务期综合收费总报价的5%缴纳招租费,由承包人于领取本项目《成交确认书》前交清。
4.承包人有逾期交纳、收取以上款项及逾期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书》的约定执行之一的,且无法定事由的,视为违约,项目业主有权取消竞得权利、解除《承包合同》并重新处理拍品,如再次招租新发生的费用和业主的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9155960310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18096462727
砀山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拍租公告.pdf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砀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物业服务及食堂经营权承包公告
项目编号:DSCQ2023022
一、项目服务范围
砀山经济开发区一、二期标准化厂房、公寓楼物业管理服务,其中厂房总建筑面积138000平方米,一期厂房12栋,占地60亩,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二期厂房14栋,占地90亩,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公寓楼总建筑面积39616.38平方米,一期公寓楼1栋,建筑面积9665.28平方米;二期公寓楼3栋,建筑面积29951.1平方米。
砀山经济开发区一、二期标准化厂房食堂经营服务,食堂经营总面积为2042平方米,其中一期厂房食堂(一层)场地面积为1160平方米,二期厂房食堂(一层)场地面积为882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及约定
标准化厂房、公寓楼的物业服务,代收公寓楼入住企业交纳的租金,标准化厂房食堂(一层)的承包经营。
1.具体服务内容:
1.1公共门卫管理(4个公共门卫,24小时管理):负责厂区值班、巡查、秩序维持、车辆停放等安全保卫工作,出入口和要害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上述地域内的人身财物安全,以及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出入口门卫值班,每周一至周日,每个出入口每班至少1人;厂区前、园区道路等流动执勤(白天8小时);其他常规保安服务。
1.2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值班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厂房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厂房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1.3水电设施管理:发现水电设施出现问题后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修处理。
1.4清洁卫生管理:范围为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区域。①公共地面保洁:道路、绿化区域、公共卫生间、垃圾外运等所有卫生区域的保洁工作;②室外部分:包括道路、绿化区域、绿化带的路侧石、外露设备、门卫和移动门的保洁工作。
1.5绿化:绿化养护包括绿化带内的各种树木、球类、草坪等,保持整洁,对死苗进行补植。经常除虫、除草、修剪、浇水及修理草坪,达到美观的效果。
1.6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的清理及外运:在园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各厂区负责集中在门口附近,保洁人员负责整理,装车、外运,直至送至中转站。
1.7违章巡查:对违章搭建、外挂广告牌等进行巡查,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业主。
1.8公寓楼的管理:安排职工的入住、退租及相关档案的管理,公寓楼的安全防范、卫生清洁等。
1.9其它质量要求参照《宿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A级标准执行。
2.标准化厂房食堂(一层)每月承包费4元/㎡,按实际使用面积结算承包费。
3.项目承包期:5年。
4.竞争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5.服务费按竞得的收费标准收取,未入驻企业的厂房、未入住的公寓房间不得收取物业管理费。
6.公寓楼租金:月租金按员工房180元/间、管理房300元/间,由中标人代收公寓楼入住企业交纳的租金,并按期上交。
7.中标企业需承担支付二期厂房公寓楼、食堂原服务企业,因合同终止经济损失265838元,中标后3日内付清至原服务企业账户。
三、竞争人资格要求
1.竞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公司;并具有经营餐饮企业管理服务或餐饮管理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竞争人管理过单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的工业产业园或企业公寓,需提供相关服务合同(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3.1竞争人的本项目竞争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3.2竞争人的本项目竞争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一份;
3.3竞争人的本项目竞争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竞争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5.竞争人至少有2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6.竞争人至少有2名水电维修作业人员,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证和低压电工证;
7.竞争人至少有4名消防设施操作员,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工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以上人员需在本项目内在岗。
以上证书及合同,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四、咨询、登记及时间、地点
有意竞争者应自公告之日起向招租人(地点:砀山县桃源居650号门面2楼)提交申请。标的招租前一日竞争申请截止。
五、保证金
本项目竞争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缴纳方式:转账、现金、微信及支付宝扫码缴纳。未竞争成功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争成功者,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争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招租前一日17时。
六、收费报价区间设定
公寓楼物业管理费报价区间设定如下:
单位报价:每月收费1.20元/㎡至每月收费1.00元/㎡;
服务期理论总报价:最高收费2852379.36元、最低收费2376982.8元;
凡高于或低于设置标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标准化厂房物业管理费报价区间设定如下:
单位报价:每月收费0.80元/㎡至每月收费0.60元/㎡;
服务期理论总报价:最高收费6624000元、最低收费4968000元;
凡高于或低于设置标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服务期有效综合收费总报价:最高9476379.36元,最低7344982.8元。
注:
服务期理论总报价为单位报价与理论服务面积计算所得。(理论服务面积详见一、项目服务范围)
服务期有效综合收费总报价为理论竞争报价,仅用于本次项目确定承包人,不代表竞得项目后服务期内的实际收费情况,实际收费以服务期中实际服务面积与单位报价计算得出。
竞得人承担厂房或公寓空闲,未入住企业不能收取物业管理费的风险。
七、确定承包人方式
砀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物业服务及食堂经营权承包,采用密封书面一次报价方式报价(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在收费报价设定区间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超出或低于报价设定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竞争人现场提交有效报价,服务期有效综合收费总报价最低者为一家单位时,该单位竞得砀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物业服务及食堂经营权(只有1家公司现场提交有效报价的,该公司为中标人)。
当最低的有效报价为二家单位或以上时,有效报价最低的单位现场提交书面服务方案,由评审小组对现场提交的书面服务方案进行比较评审,得分高者竞得砀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物业服务及食堂经营权,当最高得分出现相同分数时,现场抽签方式选择中标人。
服务期有效综合收费总报价为公寓楼物业管理费服务期理论总报价与标准化厂房物业管理费服务期理论总报价之和。
八、竞争时间及地点
1、竞争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
2、竞争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县分中心。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承包活动若有变动,项目业主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成交之日起5日内,承包人须根据招租文件的约定,就标的款的交纳、收取等合同具体事项与项目业主签订标的承包合同,并须按合同约定履行。
3.承包人需按《承包合同》约定交纳、收取标的款,并按服务期综合收费总报价的5%缴纳招租费,由承包人于领取本项目《成交确认书》前交清。
4.承包人有逾期交纳、收取以上款项及逾期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书》的约定执行之一的,且无法定事由的,视为违约,项目业主有权取消竞得权利、解除《承包合同》并重新处理拍品,如再次招租新发生的费用和业主的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9155960310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18096462727
砀山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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