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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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佛山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31日组织召开“佛山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佛山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友成机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盛昌路5号B座

验收范围:佛山友成机工有限公司选址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盛昌路5号B座,占地面积6006.36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年产汽车塑料配件2250吨。项目生产设施主要为:注塑成型机21台(其中型号为180T2台、190T1台、350T3台、360T4台、450T4台、478T1台、668T1台、1088T1台、1300T1台、1000T1台、700T1台、280T1台)、干燥机30台、模温机50台、空压机1台、冷却塔2台、破碎机2台、磨床1台、铣床1台。
项目主体工程的建设已完成,本次验收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丹灶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官山涌。本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中需要用到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需要定期补充蒸发损耗量即可。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①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为PC树脂材料、PP树脂材料、PA树脂材料、ASA树脂材料、PBT树脂材料、PMMA树脂材料、ABS树脂材料、PE树脂材料、PVC树脂材料、PC/ABS树脂材料,本项目在注塑成型过程中会挥发出少量有机废气,主要包括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氨、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乙苯、氯苯类、二氯甲烷、酚类、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同时本项目在注塑成型工序中,由于塑料原料需要进行加热,可能会产生轻微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进行表征。建设单位已委托广东华实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落实1套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对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5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FQ-93590-1)排放。未收集的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②本项目在混料、破碎回用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塑料粉尘,项目搅拌机为密闭操作,混料过程不产生粉尘,但在投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破碎回用工序为非连续操作过程,且混料机、破碎机均带有盖板,则外溢粉尘量较少。由于粉尘颗粒物较大,易于沉降,且项目车间通风性能良好,通过沉降和通风的作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③本项目模具维修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粉尘,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需要维修的模具量很小,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极少,通过加强车间排气通风自然沉降,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成型机、破碎机、干燥机等设备,设备声级范围在60-80dB(A)范围。项目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设施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使受其影响的厂界噪声得到有效控制。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面约1100m的晓山村。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不可回用的不合格品和边角料、沉降粉尘全部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饱和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公示内容:验收资料(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4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方式:13060690309

1验收公示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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