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净水公司2024-2026年营运项目设计服务(子项目3)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工020-388904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净水公司2024-2026年营运项目设计服务(子项目3)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净水公司2024-2026年营运项目设计服务(子项目3)第二次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净水公司2024-2026年营运项目设计服务(子项目3)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其他内容

2.1招标范围:现通过公开征集选取2家设计机构,在协议服务期限内,为广州净水有限公司提供营运项目设计服务。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服务期限内,可能会因为项目需求等原因而导致项目数量和金额的减少,招标人不保证中标人在中标服务期内业务能达到预算金额,中标人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2.2项目划分:本项目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需求划分为1个子项,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或合同金额支付完毕,视为合同终止)。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0万元。其中,第一中标人200万,第二中标人100万。

2.5投标说明:

2.5.1本项目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需求划分为1个子项,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服务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关于不得兼中的推荐原则如下:

(1)本项目招标为“广州净水公司2024-2026年营运项目设计服务 子项目3”项目的重新招标。根据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子项目1~子项目2中标单位不再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净水公司2024-2026年营运项目设计服务子项目1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子项目2: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2)如项目出现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且上述情况不影响项目中标结果的情况下,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按项目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按项目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若出现有项目所有中标候选投标人都不能成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名次推荐项目前三名为中标人候选人,经招标人确认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中标人后,分别签订合同,负责所在合同的服务内容。

子项目一览表:

子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

合同期限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1名(综合评分排序):200万元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或合同金额支付完毕,视为合同终止)。

2名(综合评分排序):100万元

2.5.2若某子项目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除去已被推荐为靠前的子项目的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之外)不足3名时,该子项目招标失败。

2.5.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5.4其他: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设计资质要求:

1)须具备①或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设计业绩要求:

1)须至少具备一个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独立完成过室内装饰装修方面项目的设计业绩。

注:业绩需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所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委托书,业绩时间以所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委托书发放时间为准。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取得高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

1)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2)须具有自20241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3.5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所列情形。(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所列情形的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71916:00202408090930(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4.2.2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89160590

4.2.3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保证金:

4.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4.3.2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1)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代收;

2)提供银行投标保函;

3)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采用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转入到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4.3.3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投标截止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1室。)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保证保险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条款。

“(一)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撤销投标文件;

(二)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三)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条款。

5. 投标人注意事项

5.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1/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一概不接收。

5.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投标人可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责任。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5.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5.7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407250930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0809日上午09:3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0809日上午09:30-10: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1室

8.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90467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6231552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邮编:510655

邮编:510640

联系人:杜工

联系人:梁工、赖工

电话:020-38890467

电话:020-38730932

传真:

传真:020-38730952

邮箱:

邮箱:gdynjlzb@126.com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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