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四层综合楼一楼东侧房屋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增加经济收入,现将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四层综合楼一楼东侧房屋招租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租范围
拟出租的房产为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管辖,位于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四层综合楼一楼东侧。本次招租分为1个标段,总建筑面积约为600㎡。
二、租期租金、底价和招租方式
1、租期:租期为三年。
2、底价:本次招租底价为6.38万元/年。低于底价的竞租报价为无效报价。
3、招租公告发布平台:中国.宝应网站。
4、竞租方式:采取有底价竞租(竞价低于底价无效)。报名截止后,如有3个及以上的竞租人,即进行现场投标竞价,竞价最高者为该标段房屋竞租成交人(如果竞价最高者放弃承租,则以竞价第二高者作为成交人,以此类推),若出现最高价相同的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银行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则以竞租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多次报价方式决定,直至确定出唯一最高价。如少于3个竞租人但是竞租报价具有竞争力,则以竞租人有效最高竞租报价成交。如标段无人参加竞租,则流标。竞价成交金额不包含税金。
竞租人如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工作、操纵、垄断、恶意竞价、串通、损害出租方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竞租方应具备条件及经营范围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意向竞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和公建房招租业态控制的相关要求。拟招租用途:商业零售业,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业,公司办公。工业项目,住宿,餐饮,歌舞娱乐场所,金属加工制造业,车辆维修保养,物流快递,烟花爆竹,浴室,油漆,液化气充装,农副产品超市等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农药,环境(噪音)污染等与文明城市创建相冲突的经营项目,不在本次招租经营业态范围。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招租公告期限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1日;集中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9:00-17: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前,意向竞租方自行选择对意向标段进行实地察看。
2、集中报名地点:宝应县康源路x101号宝应县增厚铜业有限公司院内2楼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联系人:王工13665263348。
3、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填写《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四层综合楼一楼东侧房屋招租竞租报名登记表》并登记经营项目,领取竞租报价书,报名登记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4、报名竞租时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现场确认。
意向竞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到场提交报名资料(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意向竞租方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意向竞租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竞租资格。现场竞租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00,出租方将对报名登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核,发现意向竞租方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竞租资格。
6、意向竞租方应在报名前对拟招租房屋进行实地察看,成交后不得以没有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为由不履约。
五、竞租保证金
意向竞租方须在竞租会开始前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现金,信封封好),否则不得参加竞租会。
如竞租方未成交,则竞租保证金于招租事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方若成交,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当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并于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按违约处理,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承租方义务
竞租成交后,竞租方即转为承租方,其必须遵守:
1、承租期满后,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房屋交接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在合同期满前违约(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金及税金缴纳方法: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缴清,以后合同期内每年租金在相应租赁年度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内缴清,逾期不交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税金将根据规定的税率和当年应缴的租金另外计算,由出租方承担。缴纳期限和租金同步。
3、承租方在房屋实际使用中不得擅自变更登记的意向经营项目;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如有以上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的屋面和墙体等维修,如因屋面和墙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进行装修的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装修或添附残值。
5、具体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七、竞租时间与地点
竞租会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00。地点: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开标室(宝应县康源路x101号宝应县增厚铜业有限公司院内2楼)。竞租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好相关身份证件、竞租报价书及竞租保证金,提前入场办理签到登记及相关手续,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管理与服务
具体工作由实际的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同时承租方应做到:
1、法律责任自负;
2、水,电,物业管理等所有经营相关费用自理;
3、各种验收、证照自己办理;
4、店面装潢和水电安装自理,室外装潢须符合城市管理要求;
5、按时交纳租金。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租活动,由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上述规定时间则另行通知。
招租人: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
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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