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2023-188(新会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门市JCR2023-188(新会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江门市JCR2023-188(新会4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江门市JCR2023-188(新会42)号地位于新会区睦洲镇睦洲大道西侧地块四;用途为工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21124.89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五十年,自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指标: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3〕30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地块容积率:1.5-3.5;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31687-73937平方米;建筑密度:40%-70%;绿地率:5%-20%;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有关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三)其他出让条件:1.地块拟用于发展新能源制造产业园项目。2.投资强度≥419万元/亩,项目实际投资额≥13279万元(或等值外币)。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4.出让地块内的临时建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处理。5.本项目属商品厂房项目,按照《江门市工业厂房开发经营和分割销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分割销售,并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产业类用房按层为固定界线分割销售,分割销售的单元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可销售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95%。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可随工业物业产权按规定比例以户(套)为最小单元进行分割。6.全部分割登记完成后,土地竞买人或项目公司自持建筑面积的5%(含配套物业)。7.项目开发单位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8.以不动产证书登记时间计算,土地竞买人在与商品厂房购买人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以下内容:购买商品厂房2年内不得转让;购买2年以上未满5年进行转让的,须经睦洲镇人民政府同意;购买5年以上进行转让的,须符合产业政策。9.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新府办〔2021〕20号)文件精神处理。 (四)本宗地挂牌起始价:1141万元;竞买保证金:229万元;最低增价幅度:50万元/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交易须知及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申请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并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后,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进行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以及网上报价/竞价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资格核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三楼3号业务受理窗口。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0750-3509004;业务咨询:陈小姐,0750-6633872;谭小姐,0750-6633812。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项目附件公示:
JCR2023-188(新会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