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行李轻松行系统开发及推广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小姐0755-881019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行李轻松行系统开发及推广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予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行李轻松行系统开发及推广服务
  二、项目概况
  通过信息化技术,整合各方资源,打通“旅游+寄存+配送”流程,建立覆盖全市的行李轻松游服务体系,打造“轻松游深圳”文旅品牌,为市民游客提供更便利的文旅服务,激活旅游消费市场。
  三、项目要求
  (一)内容要求
  1.设计开发具有寄存、配送及我的订单页面的“行李轻松游”系统,实现与丰巢、顺丰、同城速递等系统的打通对接。
  2.整理深圳市内主要的行李寄存点,形成行李寄存地图,市民游客可快速找到行李寄存地点,体验行李寄存服务。
  3.开展品牌logo设计,以“文旅深圳”为主体,开展轻松游深圳形象设计,形成一套标志体系和使用规范。
  4.制作轻松游深圳长图、海报,以轻松游深圳为主体设计宣传长图一张和不少于5张海报。
  5.开展宣推发布,在各类媒体发布“轻松游深圳”品牌,引导市民游客使用相关服务。
  (二)投入要求
  投入工作人员46名,周期5天。工作人员分别为项目管理2名,内容编辑10名,软件开发18名,数据整理5名,页面设计6名,品牌策划1名,文案2名,媒体对接2名。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为200000元人民币。
  七、投标事项
  本项目实行现场纸质投标(请提交5份材料)。所有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于2024年12月12日(周四)18:00前密封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30室。
  八、评标事项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附项目评分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召开评标会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5-88101951;
  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30室,邮政编码:518000。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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