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3-SH049-医疗设备巡检质控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晓玲0592-22793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7
公告正文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3-SH049医疗设备巡检质控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3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1: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巡检质控服务,采购预算:30万元,项目内容:医疗设备巡检质控服务,一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延续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
3 |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开标时间为1-6月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
6 | 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7 |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8 | 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投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投标人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若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无效。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5、本项目类别: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供应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 |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3-04-11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1人民币50元;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7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04-17 09:0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大厅2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审计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2-2663644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黄晓玲、陈彬、郑莹莹
联系电话:0592-2279300、227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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