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治理工程(葛大堰河)勘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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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T-2022-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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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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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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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A坐22楼2203 联系方式:13905645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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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双随机摇号 |
发包时间 |
2022年12月19日9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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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 |
/ |
发包价 |
9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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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 |
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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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具备水利工程设计资质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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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交候选人 |
安徽新安江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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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茂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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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2020)934002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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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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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成交候选人 |
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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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孔庆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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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201622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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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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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成交候选人 |
安徽华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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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婷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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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2020)93400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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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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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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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 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5645912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电话:1396549851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