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抗复杂电磁环境无人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_wd20240504014_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招标联系人袁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9-895898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谈判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抗复杂电磁环境无人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抗复杂电磁环境无人机
2项目编号:_WD20240504014_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抗复杂电磁环境无人机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2.1.采购内容、数量:
3.2.1.采购内容、数量:
抗复杂电磁环境无人机1套(无人机平台+光电吊舱/云台+光学相机等),满足在复杂野外条件下(复杂地况、非通视环境、宽频带电磁干扰,以及GNSS导航信号丢失等),无人机可以受控/自主安全起降和稳定飞行作业。
3.2.2技术要求:
(一)功能指标
1、无人机
(1)采用旋翼式动力模式;
(2)具备GNSS导航信号受干扰或丢失情况下自主起降和稳定飞行能力;
(3)可悬停观测;
(4)采用电池供电模式;
(5)远程控制:具备远程地面站控制(加光纤控制)、多通道遥控器操作功能;
(6)整体采用快拆快装设计;
(7)可搭载多种任务载荷。
2、光电吊舱/云台
(1)可受控调整方向;
(2)支持2种以上相机(双光相机吊舱和高速相机吊舱可切换)。
3、光学相机
(1)支持光学变焦功能(可见光变焦);
(2)支持观测视频/图像数据本地存储和关键帧远程实时传输,关键帧图像快速回传及慢动作回放;
(3)图像支持bmp/jpg/png等格式;
(4)视频支持avi/MP4等格式;
(二)性能指标
1、无人机
(1)载重能力不小于15kg;
(2)续航时间空载不小于55min,满载不小于40 min;
(3)无人机抗风能力不小于6级;
(4)相对飞行高度不低于500m;
(5)巡航速度:10-15m/s;
(6)飞行海拔高度不低于3000m;
(7)无人机自重小于30kg;
(8)复杂电磁干扰条件下,作业范围不小于1km×1km;
(9)工作频率:800M、2.4G选调,中心频点可调;
(10)可抗1GHz以上频段电磁干扰;
(11)飞行状态尺寸不大于2.5m×2.5m×1m(含天线);
(12)无线测控距离不小于10km,支持光纤连接远程控制(40km),传输链路带宽10Mbps(可调);
(13)飞行模式:手动飞行,在布设合作标记的区域内按航线飞行;
(14)定位精度:GNSS干扰或丢失情况下±30m。
(15)失控保护。
2、相机
(1)高速相机指标:
1)分辨率1920×1080;
2)高速相机满幅最大帧频不小于1000fps;
3)高速相机连续存储时间不小于15分钟(1920×1080@1000fps)。
(2)双光吊舱相机指标:
1)可见光相机:
a)可见光相机像素:≥200万像素;
b)支持不小于30倍光学变焦功能。
2)红外热像仪:
a)分辨率:640×512以上;
b)工作制式:非制冷长波(8μm~14μm);
c)像元尺寸:12μm。
3、光电吊舱/云台
(1)方位角:-170°~+170°;
(2)俯仰角:-90°~+50°;
(3)最大角速度:≥30°/s;
(4)稳定精度:±0.03°;
(5)控制接口:RJ45 RS232 RS422。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
3.4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证授权链路完整;
(8)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材料(合同、产品应用证明、相关产品设计成功案例等),业绩材料涉及甲方(或用户)为部队单位的,需隐藏相关部队单位名称、地址、人员等敏感信息。提供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无效。
注:
①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审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公告见网至2024年6月21日;
(2)发售时间: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或其他方式。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2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谈判时间、地点
6.1谈判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7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联系方法:
8.1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袁工
电话:029-84767447
邮箱:sis6363@163.com
8.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张小玉刘老师胡风英尤怡玮
电话:029-8958 9882、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邮箱:zkgs_xa@163.com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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