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三期园区部分业态经营场所精装修设计(含软装)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xs-2024002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卞正来185057111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三期园区部分业态经营场所精装修设计(含软装)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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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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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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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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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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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三期园区部分业态经营场所精装修设计(含软装)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三期园区部分业态经营场所精装修设计(含软装)采购

2.磋商项目编号:GDXS-20240024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项目内容:4处业态空间需要进行精装修及软装配套设计,4处业态空间分别为:蓝星港湾的儿童魔幻剧场出口商店、秘境部落的真金庄、冒险奇域的雷霆过山车出口商店、内商业街2号楼;共4个业态经营场所。

5.磋商范围:根据规划提供的数据,合计面积1435㎡,4处业态空间需要进行精装修及软装配套设计,4处业态空间分别为:蓝星港湾的儿童魔幻剧场出口商店、秘境部落的真金庄、冒险奇域的雷霆过山车出口商店、内商业街2号楼;共4个业态经营场所。

6.服务期: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且在磋商响应申请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至2024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16时(以招标人邮箱收到的投标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将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投标申请资料【报名表、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单、发票信息】扫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邮箱:9844983@qq.com);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方式: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汇款后将凭证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同时发送相关公司开票信息,以便开具发票。

4、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① 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支付证明。

5、收款单位: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涌金支行

开户银行:3315 0199 7700 0000 0018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2024年11月12日14时,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一号楼3楼会议室(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公告中注明的地点,凡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一号楼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收款单位: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涌金支行

银行账号:3315 0199 7700 0000 0018

3、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1日下午16:00

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转账、电汇或网银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对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中标单位可用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扣除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应承担的赔偿款15个工作日内退还;该项目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即可退还。

2.标前答疑

(1)标前答疑:投标人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11月8日16:00前以书面原件形式递交至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注:提疑文件:① 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② 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文件)。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不接受修改。

4.本项目资格后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

项目联系人:卞正来

联系方式:185057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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