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020401402
预算金额7385.00元
招标联系人陈赞东
中标公司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7385.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汽车工业学校电工、机械基础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0日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10204014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汽车工业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电工、机械基础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204014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电工、机械基础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通用设备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学校采购需求中的相关产品参数的要求。 1 1069000
 合计金额小写: 1069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陆万玖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制造商名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或项目特征描述)
单价 小计
1 高性能电工电子电拖实验装置 KBE-5001C 康贝尔/浙江 浙江康贝尔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10台 21,800.00 218,000.00
2 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 WDW-100M 中路昌/济南 济南中路昌试验机制造有限公司 1台 60,500.00 60,500.00
3 粗焅度仪 SJ-210(178-560-11DC) 三丰/广东 三丰量具中国有限公司 1台 15,000.00 15,000.00
4 双人电脑桌椅 定制 聚至/长沙 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 1套 1,500.00 1,500.00
5 示波器 UTD7102WG 优利德/广东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10台 3,500.00 35,000.00
6 万用表 UT39E+ 优利德/广东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10台 220.00 2,200.00
7 PLC基础实验箱 KBE-PLC1200 康贝尔/浙江 浙江康贝尔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10个 8,500.00 85,000.00
8 电工基础课程资源 100VR 100唯尔/福建 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 1套 31,000.00 31,000.00
9 《机械设计基础》示教陈列柜 KBE-8008 康贝尔/浙江 浙江康贝尔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13柜 12,600.00 163,800.00
10 工业型液压综合实验台 K-GYQ03 康贝尔/浙江 浙江康贝尔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1套 85,000.00 85,000.00
11 机械设计与机械认知仿真软件 100VR 100唯尔/福建 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 1套 21,000.00 21,000.00
12 机械基础课程资源 100VR 100唯尔/福建 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 1套 31,000.00 31,000.00
13 智慧黑板 TF86Z-Q4001 清华同方/北京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套 42,500.00 85,000.00
14 教师讲台 定制 聚至/长沙 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 2张 2,600.00 5,200.00
15 教师椅 定制 聚至/长沙 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 2把 850.00 1,700.00
16 台式电脑 联想启天M428 联想/北京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12台 4,800.00 57,600.00
17 学生桌 定制 聚至/长沙 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 20张 2,600.00 52,000.00
18 学生凳 定制 聚至/长沙 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 120把 98.00 11,760.00
19 实训室施工改造 标准 聚至/长沙 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 4间 7,600.00 30,400.00
标准 聚至/长沙 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 7,385.00 29,540.00
20 文化墙建设 标准 聚至/长沙 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 4间 4,200.00 16,800.00
21 实训室综合布线 标准 聚至/长沙 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 4间 7,500.00 30,000.00
报价合计(投标总价)壹佰零陆万玖仟元整 1,069,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生效后30天内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3.2 履行地点:长沙汽车工业学校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项目清单中的货物及货物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及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学校设施安全标准,并能达到学校使用要求),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15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交货地点,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满壹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双方没有纠纷)付清合同余款5%(无息)。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丁字支行(湖南聚至工贸有限公司:1804780104000252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提供不低于3年的免费保修,若制造商的标准或国家标准超过本项要求,则按较高时间为准,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2)在质保期内,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凡在正常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提供从质保期内项目整体的免费维修保养、维护升级等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一览表及联系表。

(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全新货物。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有权对整个活动实施过程进行监控、指导、修正及调整;

6.2甲方有权利在乙方对整个活动实施过程中使用的物品进行检查、验收;

6.3乙方有权利在签定协议后,不接受由甲方提出的增大成本的附加项目,但双方就此协商一致的除外。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各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代理机构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0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丁字湾街道兴城社区北区14排1栋
法定代理人: 胡冬生 法定代理人: 蔡言秀
委托代理人: 陈赞东 委托代理人: 樊雨
电话: 0731-85189111 电话: 0731-88524177
传真: 0731-85189111 传真: 0731-88524177
采购计划明细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_city.jsp?noticeId=1000773340&area_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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