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邮经济开发区2024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六号河路)2024KFQNL-LHHL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590.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90.97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先生13852170688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工180123364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高邮经济开发区2024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六号河路)

2024KFQNL-LHHL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高邮经济开发区2024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六号河路)高邮市行政审批局“高邮经济开发区2024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邮行审投资发〔2024〕14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高邮市交通运输局“高邮经济开发区2024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高邮交建许字2024〕00004号)批准,项目业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对六号河路利用老路基进行提升改造。六号河路: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北起品马线宽度变化处,南至马横公路,路线全长约3.973公里,路面宽6米。同步对跃进河闸与立新河闸进行原位拆除新建,新建1-3x4.1m圩口闸,两座桥闸均采用长度9.9m 的钢筋砼U型槽式结构,设计交角为90°;桥面中心高程均为4.049m,桥梁净宽均为6.5m,全宽7.5m,桥闸两侧各设置0.5m宽组合护栏。

 2.2 招标内容

路基、路面、闸涵、交安设施及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590.974万元。

2.3 工期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2月24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保修期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已交工验收合格,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 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 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已交工验收合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5)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 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

4.3招标文件每套售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13852170688

招标代理: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168-1号

联系人:陆工

电话:18012336466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8月22日21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23时59分。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日09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开标四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管理-直播大厅”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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