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人数(人)
单价(元)
服务期限
总价(元)
1
项目经理
84253.31元/年·人
一年
84253.31元/年
2
经理助理
52419.92元/年·人
52419.92元/年
3
资料管理员
46807.39元/年·人
46807.39元/年
4
保洁主管
42822.48元/年·人
42822.48元/年
5
保洁员
9
40227.14元/年·人
362044.29元/年
6
泥木维修工
63233.52元/年·人
63233.52元/年
7
水电维修工
126467.04元/年
8
绿化工
51237.77元/年·人
51237.77元/年
防疫、生活管理员
48984.48元/年·人
293906.88元/年
10
器材管理员
合计报价
1170000元/年
校区内保洁、绿化维护、泥木工维修、水电维修、卫生防疫服务、器材管理及其他服务。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期限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一)服务内容
1、校区保洁服务
负责校区运动场、篮球场、广场、道路以及所有建筑物、厕所和公共区域(如体育馆、办公楼、艺术楼、科技楼、教学楼、图书馆、停车场等),不包含教室内及办公室内的卫生保洁。
(1)公共场地、场所、部位的清洁卫生,包括楼道、通道、卫生间、屋面等公共部位;
(2)公共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内垃圾收集、清运;
2、校区绿化维护服务
负责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补栽、防虫、修剪等。
3、校区泥木维修服务
负责校区泥工、木工维修管理服务。
4、校区水电维修服务
负责校区水电维修、高压配电房管理服务。
5、防疫生活服务
负责校区卫生保健工作,抓好学校防病、防疫工作及学生心理健康。
6、器材管理服务
负责校区体育器材的管理和体育馆的管理(卫生和设备)。
7、资料管理服务
负责学校日常文本资料的收集、对外迎检资料的汇总整理以及学校文印工作等
8、其他服务
负责学校阳光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协助学校会务准备工作,完成校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配备: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物业服务人数为2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经理助理1人,资料管理员1人,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8人,泥木维修工1人,水电维修工2人,绿化工1人,防疫、生活管理员6人,器材管理员1人。
部 门
岗位名称
人数(人)
工作
时间
主要工作职责
综合
管理部
8小时
全面负责项目各项工作;
协助项目经理完成各项工作;
负责学校日常工作,文本资料的收集、对外迎检资料的汇总整理以及学校文印工作等;
保洁部
全面负责校园保洁管理、督查及其他保洁的顶班
负责校区公共区域保洁、垃圾清运、卫生消杀工作;
工程部
负责门窗、座椅、教学家具维修、建筑泥木维修;
负责学校水电的日常运营管理、巡视检查、维护保养、紧急故障排除等;
绿化部
负责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补栽、防虫、修剪等;
其他
防疫、
生活管理员
负责学生生活管理,根据教学的需求,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负责校区体育器材的管理和体育馆、艺术楼的管理(卫生和设备);
合计
24
2、各岗位职责
2.1、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全体员工培训和工作安排,参与学校部门会议,及时了解学校情况,配合学校及时处理相关工作事宜;
(2)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员工工作安排,配合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
2.2、项目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各项主要管理制度上墙公示;
(2)每季度召开一次师生恳谈会,了解师生的实际需求,并予以改进;
(3)建立学校各类委托设备及房屋的台账资料,物资台账基本相符率到达95%以上,并每季度更新;
(4)每学期进行两次服务项目内的师生满意度测评,师生满意度不得低于85;
(5)满足校方提出的合理需求。
2.3、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资料管理任务,按时上班、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
(2)按时完成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誊印任务,确保打印质量。
(3)按时完成物业各项文本资料的收集和对外迎检资料的汇总整理;
(4)正确使用并维护保养打字机、复印机、誊印机等文印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5)协助完成中心组织召集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6)做好保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4、卫生保洁职责细则要求
学校举行重大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服从学校统一调度。
服务内容: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服务,每天上、下午(学生上学前7:30,放学后17:00)各打扫一次,全天候保洁,做到循环保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1)日常保洁
范围:校内建筑物、地面、外墙、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操场、功能教室、标识标牌、各类橱窗、垃圾桶、绿化地、校园周边绿化带的卫生工作。
服务标准:
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大理石地面定期清洗,保证没有污渍;
2)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3)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公共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楼道、走廊地面,每天要用“大地拖”全面清洁二次,随时保洁,每周周末彻底冲洗消毒一次(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安排人员配合医务室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工作),使其光亮整洁;
5)楼顶要进行定期打扫,要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灯具、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出现;
6)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会议室;会议室会前会后要进行专门的打扫,要保持干净整洁;
7)道路、操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学生宿舍内的所有垃圾,每天从垃圾箱里清出的垃圾,都要集中送到垃圾站处理,现场严禁堆放垃圾。垃圾日产日清,房屋及公共部位无乱贴、乱画、无乱放杂物的现象;
8)及时清理绿化带及草坪,枯枝落叶及时清理;
9)公共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保证无过夜垃圾;
10)经得起文明创建、绩效考核等各种检查;
11)楼栋内的大厅、楼道、走廊、厕所、内庭花园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清洗和保洁;
12)要注意清洁楼道、走廊的吊顶、壁面、灯具、栏杆、指示牌、梯级面、垃圾桶体;
13)要随时保持学生宿舍区内地面无杂物;
14)全校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2)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
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负责所有楼内公共区域、外围公共区域、绿化区域内的垃圾收集与清运,并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且定期做好垃圾外运工作(每天2次),垃圾中转站设在物业范围内。
(3)公共卫生间的保洁
保洁要求: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必要的耗材,如卫生球、清洁剂等易耗品费用分担:用于物业管理的清洁用品、用具及共用部位的日耗品由物业公司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用具(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由校方提供。
(4)公共区域的垃圾桶的保洁
保洁要求: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2.5、绿化维护服务职责
服务内容: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负责学校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草防治、修补、杂草清理等工作。达到植被生长正常,枝叶茂盛,无病虫害,无枯枝残叶,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的养护。
(1)建立规范校区绿化品种明细、照片底样等台账,悬挂植物名称、品种牌;
(2)定期定量施肥及喷洒防虫害药水(喷洒药水之前必须向后勤服务中心汇报,发通知告知全体师生,并在喷洒区域醒目位置摆放安全提示牌),保障植物的健康生长;
(3)定期定量修剪和维护,采取事先防护措施,严格杜绝因暴雨、冰雪、狂风等恶劣天气造成过长的树枝承载过重、断裂,从而危害人员、财产安全现象的发生。如因物业管理公司未采取定期修剪、维护、事先防护措施等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物业管理公司负有全部责任。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损失额度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需得到长沙市教育局、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4)建立检查机制,定期巡视绿化生长情况、危害情况、隐患情况,并做好台账记录。
2.6、维护维修服务标准
设备综合管理
(1)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管理期间无设备事故发生;
(2)水、电、消防、监控等设备运行维修人员操作技能熟练;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工程运行人员实行12小时值班制度(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监控室、机房出入及钥匙管理有严格规定;
(4)共用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字迹工整;
(5)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杂物、灰尘;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6)设备不发热、不滴水、不漏油、不漏气、不生锈、无异响;
(7)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
学校公共区域的其他维修和养护
(1)校区建筑的巡查、记录、维护、小修,包括避雷系统、墙面及屋檐、地板砖、天花板、房屋渗漏(结构性原因引起的除外)维修等;
(2)校区道路和公共设施的巡查、记录、维护、小修;
(3)负责学校设施(如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的报修及一般故障排除;
(4)校区所有照明灯具、应急灯及配件、开关、插座的巡查、记录、维护、小修;
(5)校区所有木制品(含门、窗、桌椅、床、床板、衣柜、电视柜、沙发、文件柜、资料柜、茶几、讲台、黑板、会议台、阅览台、值班台等)的巡查、记录、维护、小修;
(6)校区所有玻璃制品(含门窗玻璃、家具玻璃等)的巡查、记录、维护、小修;
(7)校区所有门锁系统(含锁芯、门锁电池、门把、门扣、插销等)的巡查、记录、维护、小修;
(8)校区公共区域金属制品(含校区围栏、运动场围网和铁椅、铁门、灯杆、储水罐、铝合金、护栏等)的巡查、记录、维护、小修;
(9)公共卫生间、洗手间、淋浴间(排气扇、大小便器、冲水阀、开关、龙头、镜子、水管、大小便隔位板、洗手盆、水箱、花洒、下水道疏通等)的巡查、记录、维护、小修;
(10)校区地漏、楼梯扶手、室内外栏杆、旗杆、消防箱、指示牌等的巡查、记录、维护、小修;
(11)负责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使用、运行管理。及时对校园内需要维修的项目进行统计上报。
(12)维修工作标准
项目
服 务 标 准
质量标准
维修时间
接到维修要求,第一时间或按报修人约定时间准时到达现场
快速、及时到达维修现场
服务态度
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维修材料
严格按学校维修材料使用相关规定要求,按需领用维修材料
节约合理利用维修材料
维修服务时间
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
如超出上述时间,应及时与报修人员沟通,并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原因
维修巡查
每日对校园内各区域水电(含车库水泵)及公寓楼屋顶热水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相关巡查工作,并进行记录
相关记录应按时填写、内容要求详细;杜绝浪费,消灭长明灯。
下水堵塞及漏水
达到畅通,对切口处的修补尽力恢复原样;漏水,维修时间不超3小时
疏通卫生间下水
维修时间不超过6小时
严重堵塞除外,如大便器内掉进较大的杂物等
疏通地漏
达到畅通,对切口恢复原样,清理现场,维修时间不超过2小时
水龙头漏水
维修后应达到原来标准,密闭,开关自如,维修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无法修复应更换新水龙头
水管接头漏水
应达到紧固,密封,维修时间不超过1小时
开关、灯、电扇
维修后应达到合格安全使用标准,开关自如,维修时间不超过6小时
门窗、锁、课桌椅等杂项维修
维修后应达到合格使用标准,开关自如,维修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在配件到位的前提下,2小时内修复,并有紧急处理措施
经学校同意,外来公司维修例外
紧急维修
突发事故、紧急情况下的维修,后勤服务中心或物业办公室直接安排维修人员抢修
综合服务
根据后勤服务中心工作需要,进行相关指派搬运工作或其它工作
随时候岗,尽量避免搬运物品受损及丢失,确保学校正常工作
(备注:小修:单个单次维修配件单价在20元以下,超过20元以上的需向校方报备,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以有偿服务的方式处理。)
2.7、防疫生活服务标准及要求
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调度及临时性工作安排。
(1)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形象端庄素朴;
(2)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与技能,关心孩子,有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
(3)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敬业爱岗,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合作意识;
(4)负责疫情预防、学生午休等生活服务工作;
(5)负责除四害工作,保持室内通风、干燥,杜绝传染病发生;
(6)负责按时记录学生午休情况,清点人数,保证学生安全,积极配合学校保证学生的安心学习和生活。
(7)完成校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2.8、器材管理服务标准及要求
(1)建立器材财产管理帐目,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2)熟悉各年级教学进度,根据教师上课需用器材,提前做好准备,保证上课使用。课结束后,要清点器材数量,发现短缺或损坏及时处理;
(3)经常打扫器材室,保持室内整洁。器材存放要得当、有序、搬运方便。并备有灭火器材;
(4)经常检查固定器械,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5)加强对防腐器材的防腐安置,应经常检查或更换存放位置;
(6)定期清点器材,做到帐物相符,对损坏、低值易耗的器材,填写单据,上报注销,根据器材的损坏程度提出维修和购置计划;
2.9、其他
(1)学校各类大型活动,保障活动安全、圆满完成;
(2)日常教育教学中,因工作需要搬运教具、桌椅等任务,物业在收到学校的派工单后将及时做好人员的协调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3)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纪处罚: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学校按月测评结果对物业公司做进行评价,并做出相应处理;
(4)对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失火事件,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巡查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5)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物业公司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物业公司应建立和掌控劳务合同、个人资料、个人心理状况、高危工作期间安全防护措施的统计与收集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交后勤服务中心存档,如因物业公司员工存在或发生盗窃、人身意外、网上追逃嫌犯、心理疾病等事件造成的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6)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素质的要求: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身高170cm,女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7)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经理、电工、生活管理等岗位需要持证上岗,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8)对物业管理公司履行报刊、邮件等的签收、登记、分发等工作要求:物业公司根据自身的需要订报刊、杂志,费用自理;
(9)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注意舆情管控,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10)设备的维护与维修:物业公司负责供电照明、消防设施、水泵的维护与维修以及损坏灯具灯管的更换(维修材料费用及超范围维修由学校负责)。
(11)对物业管理公司运营绩效考核要求(与物业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1、保洁服务
(1)建筑物:每期进行一次扬尘、蛛网清扫,外墙1.5米高度保持无污迹、涂划、乱粘贴物;
(2)公共场所:无明显泥沙、污垢,每100平方米内纸屑不超过两片,没有1厘米以上的石子;
(3)排水沟:无明显泥沙、污垢;
(4)垃圾箱:清运及时,清运率100%,周围无污垢、无纸屑、无积水,离垃圾箱两米无臭味;
(5)玻璃门窗、镜面和灯具: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门窗无灰尘,清洁后的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
(6)楼梯:楼梯清洁,目视楼梯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污迹等;
(7)卫生间: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
(8)宿舍:楼层通道、地面标准: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杂物;
(9)会议室:地面清洁、无杂物、痰迹、烟头。会议室椅、柜、桌设施擦拭干净,物品摆放有序。门、窗、玻璃、灯具干净明亮。无灰尘、灰网、无蝇、无鼠、空气清新;
(10)垃圾收集及外运:垃圾场站数量:1个。垃圾的收集要求:每天收集进站,对垃圾站定期清洗。垃圾的处理要求: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垃圾的外运要求:由环卫部门承包外运,物业管理人员督促保证每次足车运出;
(11)流泥井及化粪池:数量:流泥井60个,化粪池12个。保持畅通,无堵塞、污物外溢现象。发生堵塞现象及时疏通。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清理(物业负责联系专业清理清洗队伍,费用由学校承担)。
(12)卫生消杀:无老鼠活动迹象,室内区域无苍蝇、蟬螂、白蚁等活动迹象,蚊虫控制目标达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虫害密度控制标准。物业公司负责学校内(不含食堂)的除“四害”、定期消毒、杀菌工作,所需药水、药品费用由学校承担;
2、校区绿化维护服务标准及要求
(1)绿化服务专业,配备有一名专业绿化人员。年度计划、工作标准健全;
(2)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松土和补栽苗木。
(3)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4)绿地无破损、践踏、占用现象,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5)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6)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7)负责学校苗圃的日常管理、维护,培植一定数量的花木,保证学校内正常花卉的摆放(花卉等植株的购买费用由学校承担);
(8)兼管校园鱼池鱼的养护(鱼池鱼等采购费用由学校承担)。
3、校区泥木维修服务标准及要求
(1)做好校区建筑以及路面的日常维护,做到一般问题及时修,较大问题限时修,零星抢修时限不超过2小时,较大维修不超过三天;
(2)及时做好门窗锁窗帘等小型维修,及时完成学校后勤部门交代的临时任务(维修配件由学校承担)。
4、校区水电维修服务标准及要求
(1)及时做好校区教学、生活及办公用水、用电维护与维修。(不包括各项日常办公设备维护),做到一般问题及时修,较大问题限时修,抢修时限不超过2小时。无论是星期天、节假日还是在恶劣气候环境下,确保学校水电每天每时处于完好状态(维修配件由学校承担);
(2)24小时高压配电房值班及时处理相关故障,保证学校正常供电。
5、防疫生活服务标准及要求
(1)负责宿舍文化建设,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
(2)负责宿舍防疾病、除四害工作,保持室内通风、干燥,杜绝传染病发生;
(3)负责按时记录学生午休情况,清点人数,保证学生安全,积极配合学校保证学生的安心学习和生活。
6、器材管理服务标准及要求
(1)根据体育馆开放时间及时开关体育馆门窗水电;
(2)保管好体育馆内设施设备,确保正常教学;
(3)管理好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学、体育训练服务,保证体育活动正常进行;
(4)体育设施、器材分类、编号、登记、保管工作;
(5)协助任课老师做好体育课所需器材准备工作,做好器材出借、回收、清点工作并记录。
7、其他标准及要求
(1)负责学校阳光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物业各项文本资料的收集和对外迎检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学校会务准备工作,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配合做好学校各项活动筹备与执行工作、日常搬运工作;
(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物业服务有关事项说明
1、甲方定期对各品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乙方承担损失并赔偿违约责任;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含仓库及维修场所)等,分别在正式合同里约定。该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乙方免费使用,装修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给乙方,合同终止后10天内交回甲方。甲方不负责提供乙方员工食宿及场所,乙方办公和生活所用水、电、通信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小型维修项目和供电、供水、空调设备、(含管网系统)等日常维修费用单项工程,单个元器件在20元以下的(含20元)均由乙方承担。设备设施和房屋本体的中、大维修,更新改造等由甲方负责;
4、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甲方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6、乙方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甲方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7、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教育局规定的各岗位工资标准,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乙方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8、本项目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甲方将根据各品目的实际情况在与乙方签订合同时一并签定《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9、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时各品目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届时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认定;
(五)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编号
百分比
房屋完好率
98%
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
100%
返修率
不超过2%
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率(道路、照明等)
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
校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率
绿地完好率
99%
保洁清扫到位率
垃圾每日清除率
有效投诉处理率
11
有效投诉率
小于1%
12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
13
物管区域内违法行为处理及时率
14
员工培训覆盖率
15
合同履约率
16
校方和师生的对物业服务的满意率
85%以上
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以及配合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20 平方米室内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尽可能的为乙方员工提供生活便利。
4、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人字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
5、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服务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因学校举行大、小型活动时,甲方应将活动方案及时提交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确保活动的有序、安全。
7、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物业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必须为员工购买政府规定的社保费用,必须实施专业培训与教育。
3、接受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
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入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备案资料复印件,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和备案。
7、开展意见调查,乙方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査表,征求学校与学生的意见,了解对物业服务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8、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若支付行为因财政支付通道的原因引起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3招标人定期对各品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并赔偿违约责任。
7.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7.5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7.6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招标人或者第三人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中标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6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招标人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时各品目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届时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