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诚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全南县城市管理局-全南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GZCY2023-QN-XG001)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00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cy2023-qn-xg001
预算金额5.00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诚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卿尉0797-26888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全南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诚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南县滨江路(桃源一品)4栋框架第1-2层1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Y2023-QN-XG001
项目名称:全南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预算金额:0.00054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全南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5.464元
1m³
1、项目地点:赣州市全南县金龙镇烧斗村。
2、项目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由中标人全额投资(除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场地平整、三通一平外)。采购人经县政府批准依法授予中标人该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在特许经营期间,特许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十八年(18)年,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17 年。项目特许经营期截止日与一期特许经营期截止日保持一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建设负责人为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3.3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组成中牵头方需为投资、运营机构,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款要求,联合体至少一方满足“3.1-3.3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具备同类资质的,以联合体较低的一方计;②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③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财务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⑥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诚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南县滨江路(桃源一品)4栋框架第1-2层16#)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领取、登记。)、邮箱线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zcygczx@163.com),并致电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诚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南县滨江路(桃源一品)4栋框架第1-2层16#)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一次性转入赣州诚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西全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畔湾支行,账户名:赣州诚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41079279000086104),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2.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按项目建设总投资,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8%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1.1%收取;当500万≤中标金额≤1000万时,按0.75%收取;当1000万≤中标金额≤5000万时,按0.55%收取。
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南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全南县含江路7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797-2608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诚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全南县滨江路(桃源一品)4栋框架第1-2层16#            
联系方式:张卿尉/0797-2688858/邮箱:gzcygczx@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卿尉
电 话:  0797-268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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