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阳新连接线(项目名称)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阳新连接线?勘察?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901JT-004001001
招标代理编号:HBCZ-19040038-190120
1.招标条件
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52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所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已经完成了主线的勘察设计招标,现对本项目阳新连接线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黄石市阳新县 |
建设规模 |
在阳新县境内阳新南互通设置1条连接线,长约7.7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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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 |
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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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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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负责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其他工程等) 两阶段的勘察、设计,以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施工图纸,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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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周期 |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3个月;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6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1]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______/______。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月26日至2019年2月1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6.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06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大冶市城西北新区长乐大道9号
联 系 人:刘贤友
电 话:13581360417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联 系 人:陈波、苏恩华
电 话:027-87816666-8407/8401
邮 箱:chenbo.wuhan@163.com
2019年1月25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1: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行业(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 1条里程10km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2、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 1座主跨不小于100m公路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工作。 |
注:
1、“近5年”均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其它“近 年”以此类推。
2、投标截止日前的投标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里程10km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和1座主跨不小于100m公路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工作。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主持过1条里程10km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和1座主跨不小于100m公路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工作。。 |
桥涵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完成过1条里程10km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和1座主跨不小于100m公路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工作。 |
路线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路线设计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
路基、路面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
工程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工程地质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
概预算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作为概预算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
注: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桥涵分项负责人还应提供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的相关业绩,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附录3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未附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上述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人员,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的单位。在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的单位。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无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
注:
1、投标文件格式中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在“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投标人应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七、承诺函-附件1信用承诺书、附件2企业信用状况”,并提相应网站截图。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I)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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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第一 信封 资格 评审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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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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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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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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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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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单位投标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4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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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第一 信封 初步 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符合招标公告第5.2款规定 |
参加开标会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1项规定 |
||
多标段投标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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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4)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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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项目完成期限 |
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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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投标函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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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 (3)项规定的情形(仅当采用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开标适用); (2) 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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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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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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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信封 详细 评审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2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7 |
第二 信封 初步 评审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4)目规定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内容规定,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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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 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2) 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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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第二 信封 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
2.10 |
第二 信封 详细 评审 |
投标价 |
10分 |
2.1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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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 排序 |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得分较高的优先;第一信封得分也相同的以第二信封投标价低的优先;投标价得分也相同的,以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顺序在先的优先。 |
2.13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前3名(若不足3名,只推荐相应数量)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资质、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因其他原因未通过评审的,则应视为参与了有效竞争,不应理解为明显缺乏竞争性。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20分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20分 |
近5年来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的数目,通过资格审查得基本分12分;每增加1座主跨不小于100m公路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 |
2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通过资格审查得基本分12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每增加1座主跨不小于100m公路特大桥梁项目的业绩加2分,每人最多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
3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1、2017年度获得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AA的得2分,A的得1分,未进入评价系统的视同为A,本项最高得2分。 2、近5年(以获奖时间为准)独立或参与完成的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每获得1项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
4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5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及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较好的得3~4分,很好的得4~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分 |
总体设计思路 |
5分 |
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较好的得3~4分,很好的得4~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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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针对招标项目勘察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
5分 |
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勘察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好的得3~4分,很好的得4~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针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
10分 |
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好的得6~8分,很好的得8~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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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情况,较好的得3~4分,很好的得4~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7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及方案 |
10分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及方案 |
10分 |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及方案的得6~8分,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及方案得当的得8~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有完善的后续服务计划安排的,保证措施较得当的,得3~4分,后续服务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9 |
投标价得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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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11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 +偏差率×100×E2。 其中: F =10,E1=0.5,E2=0.4。 |
2.14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限制参与招投标的,每有1次扣0.5分。 |
备注:1、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 。
2、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3、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评标办法正文
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办法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第一信封初步审查;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开标。
若该标段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其投标将被否决。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若该标段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在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且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时未否决全部投标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仍有权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
2.1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①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合理说明或者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2.12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投标人各项评审因素的最终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排序的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对于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2.1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 可以根据投标人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对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酌情给予允许多个标段投标或中标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