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9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望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790000.00元
三、项目背景
2010年以来,我局按照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权属文书制作及地籍建库工作。2014年完成了望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近年来,望城区经济发展迅速,集体土地因征收导致权属变化或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合村并镇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权益,支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湖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湘自资办发〔2022〕73号)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结合我区实际,启动望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服务项目。
二、相关标准:
一、项目技术依据及技术标准规范(如有更新按照现行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
(4)《湖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
(5)《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
(6)《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
(7)《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
(8)《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
(9)《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1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
(11)《湖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操作细则(试行)》;
(12)《湖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试行)》;
(13)《湖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转换实施方案(试行)》。
三、技术规格:
一、工作范围
本项目工作范围为长沙市望城区,包含高塘岭街道、大泽湖街道、月亮岛街道、白沙洲街道、乌山街道、靖港镇、乔口镇、丁字湾街道、铜官街道、桥驿镇、茶亭镇共十一个街镇,总面积约719平方公里。主要提供望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汇交技术支撑服务,具体包含资料收集、数据分析及处理、工作底图制作、摸底调查、实地权属调查、内业处理、成果公示与签字盖章、内业建库、检查验收、数据更新汇交等工作内容。
二、工作内容
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的成果,对已建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进行补充完善,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经数据转换、补充采集信息、数据整合关联后,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充分收集集体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材料,进行数据整理与分析,并开展地籍调查,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完成登记成果的更新汇交。具体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成果、地籍区地籍子区成果、相关文件、土地征收资料、集体土地互换调整资料、农民集体撤销合并资料、行政区划调整资料、权源等资料收集,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各街道(乡镇)、村动员会及培训、宣导工作。
(二)数据分析及处理。按照确权登记要求,对收集的相关成果资料进行详细的整理与分析,建立工作台帐,形成任务清单。
1、整理已有电子数据、纸质资料扫描;
2、核实登记数据的现势状态并分类标注,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台账;
3、已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核实内容是否完整、空间数据是否缺失、图属是否一致等,形成清单;
4、分析各项数据利用情况。
(三)制作工作底图。收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套合最新的影像,制作打印工作底图。
(四)摸底调查。利用工作底图下村对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进行摸底调查。
(五)实地权属调查。摸底调查后对于个别村组、农转用项目、线状地物图斑、零星地物图斑权属界线有异议进行实地调查。
(六)内业处理。实地权属调查后,利用工作底图进行内业上图。全面更新宗地图,更新权属界线的文书和附图等资料。
(七)成果公示与签字盖章。完成内业上图后,制作各宗地工作底图,打印公示图并现场张贴、拍照进行公示。
(八)内业建库更新。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及更新后的成果,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数据整合关联,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九)检查验收。对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质量检查,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确权登记成果检查验收。
(十)数据汇交。按照部、省级相关技术文件,以县级为单位导出数据,离线汇交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时间:需在2023年10月31日以前提交更新成果汇交至省厅,提交所有成果并通过验收合格。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文字成果
(1)望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
(2)望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设计书;
(3)望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总结;
(4)望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总结;
(5)望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检查验收报告及检查记录;
(6)项目使用仪器鉴定资料。
二、权籍调查成果
(1)地籍调查表;
(2)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3)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
(4)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线)接合图;
(5)宗地面积汇总表;以权利人(组)、地籍子区(村)、地籍区(乡镇)、县为单元的土地地类面积汇总表;
(6)地籍图及地籍索引图;
(7)指界委托书、指界人证明、指界通知书、违约缺席指界通知书;
(8)权籍公示资料。
三、数据库成果
长沙市望城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一套。
六、验收标准:
一、验收方式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需通过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次验收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无条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2)付款方式: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成果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项目合同总金额的90%;剩余结算金额10%作为质保金,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提交全部成果资料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支付。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评估项目所需的差旅、食宿、人工、管理、财务、办公设备(电脑等硬件)、作业车辆、质检(含自检)及验收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中标人须保证自身的财产、人身安全等),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及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
(5)、中标人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签订合同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如合同履行期间因中标人原因发生数据泄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用人纠纷、意外伤害事故、侵权责任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内容),一切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实际投入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人员一致且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技术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更换。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更换的人员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位。(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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