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崇州校区)百年风华“党建广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38.2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凝练、传承和创新学院文化,突出环境育人功能,丰富师生精神生活,拟对我校百年风华“党建广场校园文化建设实施”项目进行比选工作,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有意承包该项目工作的企业参加本次比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崇州校区)百年风华“党建广场校园文化建设”
(二)比选控制价:382923.61元(叁拾捌万贰仟玖佰贰拾叁元陆角壹分)
(三)比选地点:四川省崇州市公园大道500号
(四)服务概述: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凝练、传承和创新学院文化,突出环境育人功能,丰富师生精神生活。
(五)建设项目期限:25个日历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六)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十)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方式
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中,按综合评分法(价格、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实施方案、售后方案、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最后进行分数的汇总)确定中选单位。
四、比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根据《川发改法规(2023)16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通知》精神,本项目不收取项目比选保证金,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3%交纳,在项目验收完成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售后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法定代表人执加盖企业鲜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加盖企业鲜章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获取比选文件、现场踏勘、开标的时间、地点
(一)现场踏勘: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
(二)获取比选资料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
(三)获取比选资料地点: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后勤服务处办公室(请自带U盘),本次比选资料为电子档。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4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14时30分(如时间有变另行通知)。
(六)开标地点:学院第二会议室。
请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文件递交(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密封条并加盖公司鲜章)至学院,联系人:梅老师 15882327316。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3日后,向甲方提交相关票据,甲方收到票据后以对公转账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我校财政拨款情况(最迟年底付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竣工结算报告等竣工资料后经甲方审核后支付至该项目审定价的100%。
八、比选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15882327316
监督部门: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纪委
监督电话:028-82181209
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
2024年7月3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崇州校区)百年风华“党建广场校园文化建设”
(二)比选控制价:382923.61元(叁拾捌万贰仟玖佰贰拾叁元陆角壹分)
(三)比选地点:四川省崇州市公园大道500号
(四)服务概述: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凝练、传承和创新学院文化,突出环境育人功能,丰富师生精神生活。
(五)建设项目期限:25个日历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六)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无;
(十)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方式
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中,按综合评分法(价格、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实施方案、售后方案、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最后进行分数的汇总)确定中选单位。
四、比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根据《川发改法规(2023)16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通知》精神,本项目不收取项目比选保证金,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3%交纳,在项目验收完成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售后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法定代表人执加盖企业鲜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加盖企业鲜章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获取比选文件、现场踏勘、开标的时间、地点
(一)现场踏勘: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
(二)获取比选资料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
(三)获取比选资料地点: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后勤服务处办公室(请自带U盘),本次比选资料为电子档。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4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14时30分(如时间有变另行通知)。
(六)开标地点:学院第二会议室。
请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文件递交(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密封条并加盖公司鲜章)至学院,联系人:梅老师 15882327316。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3日后,向甲方提交相关票据,甲方收到票据后以对公转账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我校财政拨款情况(最迟年底付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竣工结算报告等竣工资料后经甲方审核后支付至该项目审定价的100%。
八、比选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15882327316
监督部门: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纪委
监督电话:028-82181209
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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