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施工图设计第SS01标段[E3300000007000863006001]招标文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
施工图设计第SS0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2〕552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43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第SS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起点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规划滨江二路与江东三路交叉处(高架起点桩号为GK0+000,地面道路起点桩号为DK0+000),与现状江东三路及规划过江通道衔接,路线向南延伸,经萧山区南阳街道、红山农场、瓜沥镇,终点位于杭州绍兴交界处衙前镇,高架桥梁与104国道绍兴段顺接,终点桩号为GK22+804,地面道路终点在杭甬运河桥以南与现状地面路平顺衔接,终点桩号为DK22+750。主线路线长约22.8公里,其中钱塘区段长约4.7公里,萧山区段长约18.1公里(其中GK6+300~GK6+950段为绿色生态公路)。地面道路全长约22.9公里,其中钱塘区段长约4.8公里,萧山区段长约18.1公里。全线设置特大桥21732m/2座(高架桥梁),地面桥梁1986m/20座,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公路服务站1处,停车区1处,并改建机场高速收费站及管理用房等相关设施。
为了深化初步设计,本项目定测详勘工作已由初步勘察设计单位实施。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一般路段采用“高架桥结合地面道路”形式,高架桥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起点至江东大道段约2.9公里、杭绍甬高速公路至终点段约14.6公里高架桥采用双向六车道,桥宽28米,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8.5米,其中萧山机场净空受限段采用地面分幅设计,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28米或31.5米;江东大道至杭绍甬高速段约5.3公里高架桥采用双向八车道,桥宽35.5米,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41.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图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S01标段:
(1)本项目主线GK13+890~GK22+804段长约8.914公里及地面道路DK13+986~DK22+750段长约8.764公里主体工程(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交通组织设计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智能交通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房建设施(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等)以及服务设施等】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声屏障等降噪环保设计)、既有杭甬运河大桥加固方案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交通组织设计、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施工监控计算的复核、施工方案临时结构的受力计算复核、交(竣)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相关科研(如有)及专题研究等全部工作;
(2)本项目主线GK4+543~GK6+163.5、GK10+085.6~GK13+890段长约5.425公里及地面道路DK4+543~DK6+163.5、DK10+123.4~DK13+986段长约5.483公里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智能交通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等,不含机场高速收费站及管理用房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及供配电系统】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声屏障等降噪环保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交(竣)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等全部工作。
2.4 施工图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统筹组织EPC标段设计人共同编制总体施工图设计工作大纲,统一设计指导思路和设计原则、明确标准化设计要求及工作计划,报发包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3)根据发包人委托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10天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4)后续服务:指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施工期暂定4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文件)、计算书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的电子版(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一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企业名录”,且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月 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 月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月 日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或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2023年 月 日
施工图设计第SS0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2〕552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43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第SS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起点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规划滨江二路与江东三路交叉处(高架起点桩号为GK0+000,地面道路起点桩号为DK0+000),与现状江东三路及规划过江通道衔接,路线向南延伸,经萧山区南阳街道、红山农场、瓜沥镇,终点位于杭州绍兴交界处衙前镇,高架桥梁与104国道绍兴段顺接,终点桩号为GK22+804,地面道路终点在杭甬运河桥以南与现状地面路平顺衔接,终点桩号为DK22+750。主线路线长约22.8公里,其中钱塘区段长约4.7公里,萧山区段长约18.1公里(其中GK6+300~GK6+950段为绿色生态公路)。地面道路全长约22.9公里,其中钱塘区段长约4.8公里,萧山区段长约18.1公里。全线设置特大桥21732m/2座(高架桥梁),地面桥梁1986m/20座,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公路服务站1处,停车区1处,并改建机场高速收费站及管理用房等相关设施。
为了深化初步设计,本项目定测详勘工作已由初步勘察设计单位实施。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一般路段采用“高架桥结合地面道路”形式,高架桥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起点至江东大道段约2.9公里、杭绍甬高速公路至终点段约14.6公里高架桥采用双向六车道,桥宽28米,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8.5米,其中萧山机场净空受限段采用地面分幅设计,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28米或31.5米;江东大道至杭绍甬高速段约5.3公里高架桥采用双向八车道,桥宽35.5米,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41.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图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S01标段:
(1)本项目主线GK13+890~GK22+804段长约8.914公里及地面道路DK13+986~DK22+750段长约8.764公里主体工程(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交通组织设计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智能交通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房建设施(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等)以及服务设施等】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声屏障等降噪环保设计)、既有杭甬运河大桥加固方案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交通组织设计、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施工监控计算的复核、施工方案临时结构的受力计算复核、交(竣)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相关科研(如有)及专题研究等全部工作;
(2)本项目主线GK4+543~GK6+163.5、GK10+085.6~GK13+890段长约5.425公里及地面道路DK4+543~DK6+163.5、DK10+123.4~DK13+986段长约5.483公里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智能交通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等,不含机场高速收费站及管理用房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及供配电系统】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声屏障等降噪环保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交(竣)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等全部工作。
2.4 施工图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统筹组织EPC标段设计人共同编制总体施工图设计工作大纲,统一设计指导思路和设计原则、明确标准化设计要求及工作计划,报发包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3)根据发包人委托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10天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4)后续服务:指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施工期暂定4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文件)、计算书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的电子版(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一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企业名录”,且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月 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 月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月 日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或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
地 址: | 杭州市文一西路769号 |
邮 政 编 码: | 310012 |
联 系 人: | 刘桂芬 |
电 话: | 0571-87692320 |
电 子 邮 箱: | 30676882@qq.com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 |
邮 政 编 码: | 310014 |
联 系 人: | 赵精莉 |
电 话: | 0571-86727563 |
电 子 邮 箱: | 137238226@qq.com |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2023年 月 日
招标文件公示,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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