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20230202徐圩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7-2360sccjs018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乐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3
公告正文
【连云港】20230202徐圩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连云港】20230202徐圩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细内容

受采购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党政办公室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徐圩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徐圩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747-2360SCCJS018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合同审查、疑难复杂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代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新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拟聘用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管委会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任务书”;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

2.4 磋商控制价: 15 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控制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 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5年内未因执业活动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0年及以上律师从业经历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未被取消或者暂停(在暂停期内)投标资格;

3.5.2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3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8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不得利用其顾问身份获得的信息损害采购方及关联方的利益,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保密信息,委托代理关系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0202日至20230209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参与供应商需要开具采购文件购买发票的,采购活动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发票由代理机构负责开具;采购活动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发票由采购人负责开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4.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放弃说明至tubaoqiang@sinochem.com邮箱。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21315:30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100%),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 磋商保证金

7.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0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7.2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形式,须将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缴纳凭证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8.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党政办公室

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

人:晏先生

人:涂宝强、徐安祥

话:0518-82256040

话:0518-822582980518-8225852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tubaoqiang@sinochem.com

xuanxiang01@sinochem.com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交易平台用户手册,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手册要求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大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朱乐

18888133982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zb.fygroup.com/home/downloadCenter)。

7.本项目采用2轮报价。磋商评审小组可根据第二轮报价情况临时增加一轮磋商,邀请供应商进行第三轮报价,此情况下,第三轮报价为最终磋商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三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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